“通州夫妻俩闹离婚,男方强行带走孩子!”法院这么判......
今天
南通中院发布了
2019年度婚姻家庭典型案例
根据法院统计的数据
这几年来
南通两级法院受理的
婚姻家庭案件数的趋势
每年都在减少
也就是说南通的家庭
越来越和谐稳定
法院发布的这些案例,也能让大家学学法。我们来说其中一个关于抚养权的,就是关于离婚之后孩子给谁带问题。
2010年
通州人宋某在和丁某结婚
生了一个儿子
婚后两人感情不和
经常争吵不断
宋某前后两次提出离婚
曹璐 南通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家事合议庭审判长
此前,小孩一直和母亲共同生活,春节前,男方得知小孩儿在我们南通某地上兴趣班,就没有和对方联系,直接到兴趣班把小孩儿接走,并且带回了浙江老家,过完春节,母亲去男方浙江老家探望小孩,但是没有探望到,男方不予配合。
随后
宋某和丁某在离婚时
都主张希望孩子跟自己生活
通州法院经过审理
一审判决孩子随母亲生活
南通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人们会有一个普遍的错误认知,认为小孩儿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在我身边靠我生活,法院自然会考虑到这一点,更多的会把小孩儿判决跟我共同生活,其实我们法院考虑抚养权问题,是要从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角度出发,我们具体还是要考虑到孩子之前的生活习惯生活环境,还有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经济能力时间条件等。
2019年
南通两级法院
共新收婚姻家庭案件10421件
与去年同比下降8.27%
调撤结案7458件
调撤率达70.18%
调撤率同比增长1.84%
曹璐 南通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家事合议庭审判长
像家事案件数量的减少,和基层组织像村委会居委会当地的妇联分不开的,他们也和我们一起有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我们一起做了大量的工作,希望大家在家庭生活中,一方面要注重家庭的和睦,注重亲情的建立,另一方面根据法律规则,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编辑:y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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