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暴力拆迁可以“民告官”!如皋一当事人,赢了!
政府的职责
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作出的各项决定、各种行为
也要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行政诉讼
就是老百姓说的“民告官”
我们南通这么多年来
一直搞得有声有色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切都以法律的标尺来衡量
政府的行为如果有疏漏
法院也不偏袒
昨天,南通中院发布了2019年行政审判典型案例,其中有个关于拆迁的,在这个案子中,当地管委会就败诉了。
原告说
他原本在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柴湾镇
有一套房子
2016年起
在没有收到任何征收文件的情况下
被要求签字搬迁
原告没同意还一直住在那里
然而在2018年8月17日
被告开发区管委会
却带领多人强制拆除
原告委托代理人
电热水器空调等合法财物也因此被全部损毁,被告强拆时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续,强拆后找到原告说要给予补偿,却始终不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然而
被告如皋开发区管委会却说
原告是与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
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
与被告无关
被告委托代理人
后来房屋的拆除,更非答辩人的行为,据了解是相关的拆迁公司所为,但是其基础是原告与如皋市经济贸易总公司的合同,所以原告诉答辩人行政行为违法是不成立的。
随后
原被告双方
就本案的两个争议焦点
进行论证
首先
原告认为管委会实施了
强制拆除其房屋的行政行为
有没有事实根据
其次拆除行为是否合法
通过原告提供的视频、音频资料
以及法院对案件的调查
均可以证明实施主体就是管委会
法院经过审理
判决被告的拆除行为违法
南通法院
2019年审理的行政审判案件中
与征收拆迁有关联的案件
占到了60%。
目前与征收拆迁有关的行政案件特点,有长期协商不成,最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第二长期协商不成,有的政府就采取了一种非法手段逼迁;第三签订协议,空白协议,协议上面有胁迫等。
全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
全部集中到
南通开发区法院管辖以来
(资料)
2019全年
开发区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302件
审结1261件
基本实现收结案平衡
也就是说收的案子
都能在时限里处理好
不遗留矛盾
经过一年半的运行,我们达到的效果是质效指标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的质效化解矛盾这些效果充分得到体现。目前来看,我们还要进一步深化集中管辖,推动这项制度向高质量水平发展。
编辑:y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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