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孟浩然》
[唐代] 李白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创作背景
此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
译文
我敬重孟先生的庄重潇洒,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明月夜常常饮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仰望着他?只在此揖敬他芬芳的道德光华!
注释:
孟夫子:指孟浩然。夫子,一般的尊称。
风流:古人以风流赞美文人,主要是指有文采,善词章,风度潇洒,不钻营苟且等。
红颜句:意谓从青年时代起就对轩冕荣华(仕宦)不感兴趣。
醉月频中圣:曹魏时徐邈喜欢喝酒,称酒清者为圣人,酒浊者为贤人。中,动词,本应读去声,但此处需读平生才合律。
迷花:迷恋花草,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
事君:侍奉皇帝。
徒此揖清芬: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
诗词赏析
李白与孟浩然的友谊是诗坛上的一段佳话。二人彼此结识,固然不乏饮酒唱和、携手邀游的乐趣,但是至为重要的,则是在追求情感的和谐一致,寻求灵性飘逸的同伴和知音。这首诗就是二人友谊的见证。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吾爱”二字,亲切挚恳,言由心出,一片真情掩蔽全篇,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孟夫子”,点出所爱之人,扣紧题目。孟浩然比李白长十二岁,年岁既长,襟怀磊落,生性潇洒,诗才又特出,自然令李白仰慕钦敬,所以才以“夫子”相称。“风流”指浩然潇洒清远的风度人品和超然不凡的文学才华。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作者刻画了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当是概括了孟浩然漫长的人生旅程,“轩冕”对“松云”,则象征着仕途与隐遁,象征着富贵与淡泊.前者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取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红颜”句与“迷花”句,“两联意颇相似”,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不见斧凿痕迹。如“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之意,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尾联又回到了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高山"一句用了《诗经·小雅·车舝》中“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典故,后来司马迁又在《孔子世家》中用来赞美孔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地写仰望又翻进了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仰,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