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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三百首 |《听筝》李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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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听筝李端

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

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



上一回我们讲了叶上题诗和衣上题诗的红叶传情。今天呢,我们来讲一首和乐器有关的情诗,这就是被称为是“大历十才子”之一的李端,他的名作——《听筝》,诗云:“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

这是一首短小精致的五言绝句,写的事情呢也非常简单,就是在听一个女孩子在弹筝曲。现在有很多孩子在学古典音乐,我发现学筝的还是弹筝的,女孩子比学古琴的,男孩子、女孩子都有学古琴的,但是学弹筝的明显比学古琴的要多。确实,作为弹拨的弦乐器,筝就和瑟一样,它的音量也好,它的表现特色也好,明显都要比古琴绚烂得多。

古人称筝啊,一般都称之为秦筝,认为它产生于秦地。像唐代赵璘(赵璘(约公元八四四年前后在世),字泽章,南阳人,后徙平原。生卒年均不详,约唐武宗会昌中前后在世。家世显贵。宣宗常索科名记,郑颢令璘采访诸家科目记,撰成十三卷,进之。)的《因话录》就说:“筝,秦乐也,乃琴之流。”再谈古琴,我们知道,伏羲制琴瑟,我们在此前节目里也讲过。那么筝其实就是琴瑟的一种变流,所以都属于琴之流。

古瑟五十弦,我们在李商隐《锦瑟》的时候也说过,“锦瑟无端五十弦”嘛。所以《因话录》说:“古瑟五十弦,自黄帝令素女鼓瑟,帝悲不止,破之,自后瑟至二十五弦。秦人鼓瑟,兄弟争之,又破为二。筝之名自此始。”这就说的是筝这种乐器,尤其是秦筝产生的一个很有名的传说,是说秦人有兄弟二人为了争一把瑟,把古瑟最后各分一半,就变成了筝。当然这个传说也有说是父子争瑟的说法,比如说,《集韵》(《集韵》,古代音韵学著作,共十卷。属于中国宋代编纂的按照汉字字音分韵编排的书籍。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宋祁、郑戬给皇帝上书批评宋真宗年间编纂的《广韵》多用旧文。与此同时,贾昌朝也上书批评宋真宗景德年间编的《韵略》“多无训释,疑混声、重叠字 ,举人误用”。宋仁宗令丁度等人重修这两部韵书。《集韵》在仁宗宝元二年(1039)完稿。)就说,“秦俗薄恶,有父子争瑟者,人各其半,当时名为筝。”因为争着要,所以最后这个乐器就加了竹字头就变成“筝”了。这个传说影响很大,也非常有名,但我个人觉得,这明显有典型的民俗夸张的特点。就算是争古瑟,也不可能批一半啊,批一半剩下来的是不是就能变成另外一种乐器呢?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方法,我们觉得从文字训诂的角度、音韵的角度就合理的多了,就是汉末刘熙的《释名》(《释名》,训解词义的书。汉末刘熙作,《释名》是一部从语言声音的角度来推求字义由来的著作,它就音以说明事物得以如此称名的缘由,并注意到当时的语音与古音的异同。《释名》在吴末已广为流布,为学者所重视。对后代训诂学因声求义的影响很大,同时也是研究汉语语源学的要典,其体例仿照《尔雅》。《释名》产生后长期无人整理,到明代,郎奎金将它与《尔雅》、《小尔雅》、《广雅》、《埤雅》合刻,称《五雅全书》。因其他四书皆以“雅”名,于是改《释名》为《逸雅》。从此《释名》又别称《逸雅》。),这是一部音韵、训诂的书,他就说:“筝,施弦高急,筝筝然也。”就是说,因为筝的这个弹奏因为“施弦高急”,所以它的发音“筝筝然”,这种音色是相对于瑟的那种音色。瑟的音色较舒缓,相对于瑟的音色而言,筝的音色体现了“筝筝然”。所以因为音色、因为发音的特点,所以被命名为筝,这也确实符合汉字造字的时候,或象形、或有象音功能的这种特点。

至于筝这种乐器的他的原创者,汉代的《风俗通》(《风俗通义》,汉唐人多引作《风俗通》,东汉泰山太守应劭著。汉代民俗著作。原书三十卷、附录一卷,今仅存十卷。该书考论典礼类《白虎通》,纠正流俗类《论衡》,记录了大量的神话异闻,但作者加上了自己的评议,从而成为研究汉代风俗和鬼神崇拜的重要文献。后人卢文弨《群书拾补》中辑有《风俗通逸文》多条,系十一卷补之所逸,中有“女娲造人”、“李冰斗蛟”等神话,皆为首见于记录者。)里头把它归于蒙恬,说:“谨按《礼乐记》,说筝五弦,筑身也。今并、凉二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后来象傅玄的《筝赋序》里,也明确地说是“以为蒙恬所造”,所以在古代蒙恬造筝的这个说法也非常有名。

说起来蒙恬也真的很神奇,我们知道毛笔也是他改良的,现在筝其实也是他改良的,而且他又是大秦名将,当时第一勇士。曾率三十万秦军北伐匈奴,收复河套,击退匈奴七百余里。怪不得当年成龙的那部电影神话,非要演蒙恬的弟弟蒙毅去和金喜善扮演的“玉漱”演绎一段爱情的神话。看来只要和蒙恬搭一点边,就可以成为绝对的主角。可惜,我们不知道蒙恬他自己的情感经历。不过我想这样一个文武全才,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可以保家卫国,又精善音律,而且还善于发明创造,这实在也是世间难得的奇男子、大丈夫,想来他的人生、他的情感,也一定必有其精彩。

因为李端的这首诗叫《听筝》,所以我们先要把“筝”说一说,事实上它虽然属于琴之流,但是它和瑟一样,甚至比瑟在表情上还更为丰富、更为鲜明。所以到了唐代,像文人诗文里头提到弹筝之事已经非常普遍了,像我们此前讲过的李商隐的《无题》:“八岁偷照镜,长眉已能画。十岁去踏青,芙蓉作裙衩。十二学弹筝,银甲不曾卸。”王昌龄的《青楼曲》也说:“楼头小妇鸣筝坐,遥见飞尘入建章。”(《青楼曲》二首,“白马金鞍从武皇,旌旗十万宿长杨。楼头小妇鸣筝坐,遥见飞尘入建章。”(将军乘坐佩饰金鞍的白马随皇帝出征,十万军士在长杨宫宿下。楼上窗边的少妇弹奏着筝曲,远望着队伍的尘土进入建章宫。),“驰道杨花满御沟,红妆缦绾上青楼。金章紫绶千馀骑,夫婿朝回初拜侯。”(大军从驰道回来,把满路杨花都吹散到御沟里,盛装打扮的女子登上高楼,迎接夫君带着千余兵马,征战胜利归来,拜官赐爵。))。

有意思的是,唐代有个诗人叫柳中庸(柳中庸(?—775?),名淡,中庸是其字,唐代边塞诗人。蒲州虞乡(今山西永济)人,为柳宗元族人。大历年间进士,曾官鸿府户曹,未就。萧颖士以女妻之。与弟中行并有文名。与卢纶、李端为诗友。所选《征人怨》是其流传最广的一首。《全唐诗》存诗仅13首。其诗以写边塞征怨为主,然意气消沉,无复盛唐气象。),中庸之道的中庸。他和李端一样,也写过一篇《听筝》,当然李端的《听筝》是一首五言绝句,而柳中庸的《听筝》是一首七言律诗,诗云:“抽弦促柱听秦筝,无限秦人悲怨声。似逐春风知柳态,如随啼鸟识花情。谁家独夜愁灯影,何处空楼思月明。更入几重离别恨,江南岐路洛阳城。”(那忽急忽徐、时高时低的古筝声,就从这变化巧妙的指尖飞出来,传入耳中秦筝声声,使人联想到秦人的悲怨之声。筝声像柳条拂着春风絮絮话别,又像杜鹃鸟绕着落花,娟娟啼血。那低沉、幽咽的筝声,好像谁家的白发老母黑夜里独坐灯前,为游子不归而对影忧愁,又好像谁家的少妇独自守立空楼,为丈夫远出而望月长叹。筝声本来就苦,更何况又掺入了我的重重离别之恨,南北远离,相隔千里,两地相思。)写得也非常不错。

那么既然有那么多鸣筝诗、听筝诗,写筝曲的诗,李端的这首《听筝》到底有什么独特的地方呢?你看他写的:“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鸣筝”不用说,这个“金粟柱”到底是什么呢?其实这个“柱”啊,就是那个定弦调音短轴;而“金粟”呢,是指那个短轴上面是有金星一样的花纹。“素手”,这不用说,这是指“弹筝女子”,她的手纤细洁白;那个“玉房”是什么呢?“房”其实是筝上面架弦的枕,“玉房”就是玉制的筝枕。所以第一联的“金粟柱”,还有这个“玉房”其实都是筝的专业术语。“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说的就是这个弹筝的女子啊,纤手拨筝,属于弹奏的那个状态。其实呢,这种状态也没什么特别独特的地方,也没有什么特别出彩的地方。

接下去一联呢,有点意思了,用了一个非常有名的典故——“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很多朋友都应该听过一个成语,叫做“周郎顾曲”(原指周瑜业于音乐。后泛指通音乐戏曲的人。)。是《三国志》里《吴书•周瑜传》记载,说周瑜周公瑾“少精意于音乐,虽三爵之后,其有阙误,瑜必知之,知之必顾,故时有人谣曰:‘曲有误,周郎顾。’”哎呀,《三国志》里的周瑜真是丰神俊朗、人间极品啊!可惜这样一个极品的周瑜周公瑾生生地被《三国演义》给耽误了。

《三国志》里的这段话是说周瑜年少的时候就精通音律,他精通到什么地步呢?即使是在喝了三盅酒之后,弹奏者只要有些微(少许,一点儿。明 谢肇淛 《五杂俎·事部一》:“宁竭货财以媚权贵,不肯舍些微以济贫乏,此天下之通惑也!”《儒林外史》第四一回:“此刻 少卿 兄莫若先赏差人些微银子,叫他仍旧到 王府塘 去。” 鲁迅 《伪自由书·保留》:“想于 中国 有些微的裨益者,真不知有若干次数了。”)的差错,他都能察觉到,而且因为他水平太高了,本能地就会扭头去看那个出错的人、出错的地方。又因为周郎长得实在太帅了,绝对比当时的什么花样美男、小鲜肉要帅多了,再加上他后来,东吴水师都督大破曹军于赤壁,“遥想公瑾当年,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呀!

所以这样潇洒俊逸的周郎,这样精通音律的周郎,再加上他有这么独特的习惯,只要发现谁有错,他就会回头去看,那些奏乐的女子啊为了博得他多看一眼,往往就故意将曲谱弹错,“曲有误,周郎顾”,这样的帅哥能多看上一眼是一眼啊!不过话说回头,即使李端的《听筝》用了“曲有误,周郎顾”的这个典故,好像把那个弹筝的女子写得非常独特、写得活灵活现,但说实话,也并不让人觉得有什么非常奇特之处,怎么这首《听筝》、这首五言绝句就那么有名,在当时就为人所传诵呢?哎,因为最好的诗,都和生活、都和时代、都和人生息息相关。因为李端的这首《听筝》就和“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一样,当然这只是一个版本了,还有更好的版本,应该作“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版本。和曹植的这首《七步诗》的名作一样,李端的这首《听筝》其实背后有着一个生动的生活故事、爱情故事,这才使得这首《听筝》在当时就为人所推崇,为人所传诵。 

我们一开始就说了,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而且他是十才子中比较年轻的,是被称为才子中的才子。他有一个好朋友叫郭暧,暧昧的那个暧,如果你喜欢听戏,你一定知道有一出著名的《打金枝》,说的就是他的故事。郭暧是大唐中兴名臣郭子仪的第六个儿子,他不仅是郭子仪的儿子,而且他还是代宗皇帝的女婿,唐代宗把女儿升平公主许配给了郭暧。这个升平公主既然是公主,当然就有公主病,有些刁蛮任性。在公公郭子仪八十大寿之日,自恃皇家身份不前往拜寿,郭暧面子丢尽,“怒从心头起啊,恶向胆边生”,怒而回宫,居然就打了公主,这个就叫《打金枝》啊。公主回娘家告状,要治郭暧的罪,郭子仪也绑子上殿请罪,但是代宗皇帝还比较明事理、顾大局,不以势压人,作为父母之道,先教育自家的孩子,反而到最后还加封了郭暧,这出戏在民间那是非常有名了。之所以有名,是因为他把民间的那种家庭矛盾,用一种特殊的关系表现出来,这就非常吸引人了,非常有戏剧冲突,不过由此也可以看出郭暧这个人还是有几分血性的。

所以后来到建中年间,“泾原兵变”(泾原兵变,是唐德宗时期发生的一起兵变事件。建中四年(783年),泾原镇士卒兵变,攻陷长安;唐德宗仓皇出逃至奉天(今陕西乾县),并被变军包围一月馀,史称奉天之难。”)——“朱泚之乱”,叛军攻入长安,唐德宗一直逃到奉天去了,这个奉天是陕西的乾县。郭暧夫妇呢未及逃走,叛军就逼着要这个郭暧任为官,郭暧就是有血性,坚辞不受啊。最后还偷偷地潜出长安到了奉天,唐德宗还嘉奖了郭暧,所以郭暧这个人呢,大节不亏,但平时呢,作为富二代,那是声色犬马、飞鹰走狗,就喜欢帅哥美女,还有有才华之士。

李端本身长得比较帅,再加上又非常有才华,就和这个郭暧成了好朋友,成为郭暧府上的座上客啊。所以,这个李端就曾经有诗《咏驸马都尉郭暧》,说:“青春都尉最风流,二十功成便拜侯。金距斗鸡过上苑,玉鞭骑马出长楸。熏香荀令偏怜少,傅粉何郎不解愁。日暮吹箫杨柳陌,路人遥指凤凰楼。”这诗写得漂亮,前面就说郭暧不是大器晚成,是大器早成啊,二十功成便封侯了嘛,然后斗鸡走马、俊逸风采呀。后面就夸奖他像风流少年荀彧(荀彧(xún yù)(163年-212年),字文若。颍川颍阴(今河南许昌)人。东汉末年著名政治家、战略家,曹操统一北方的首席谋臣和功臣。荀彧早年被称为“王佐之才”,初举孝廉,任守宫令。后弃官归乡,又率宗族避难冀州,被袁绍待为上宾。其后投奔曹操。官至侍中,守尚书令,封万岁亭侯。因其任尚书令,居中持重达十数年,处理军国事务,被人敬称为“荀令君”。后因反对曹操称魏公而受曹操所忌,调离中枢,在寿春忧郁成病而亡(一说服毒自尽),年五十。获谥敬侯,后追赠太尉。)和英俊的何晏(何晏(?-249年),字平叔。南阳宛(今河南南阳)人。三国时期曹魏大臣、玄学家。东汉大将军何进之孙(《魏略》认为他可能是何进弟何苗之孙[2]  )。其父早逝,曹操纳其母尹氏为妾,何晏因而被收养,为曹操所宠爱。少年时以才秀知名,喜好老、庄之言,娶曹操女金乡公主。魏文帝曹丕在位时未被授官职。明帝曹叡认为他虚浮不实,也只授予他冗官之职。曹爽秉政时,何晏党附曹爽,累官侍中、吏部尚书,典选举,封列侯。高平陵之变后与曹爽同为司马懿所杀,灭三族。)一样多才多艺,说当时的人对郭暧都非常仰慕,都把他当成时尚的标杆。

所以李端肯把郭暧吹捧到这个样子,可见两个人的关系。关系怎么样呢?关系也未必真的非常铁。要是真的非常铁,就不用这样拍马屁了。李端是郭暧府上的座上客,郭暧每次宴饮郊游一请他他就去,为什么呢?是因为郭暧的府中啊,有一个叫镜儿的婢女,不仅容貌艳丽,关键是弹得一手好筝,每次席间宴乐助兴之际,李端时不时地就忍不住要把自己的目光递送到那“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就是总是余光——眼睛的余光去瞟镜儿,镜儿也总会在李端的目光的余光中,偶尔回望他一眼。

两个人眉目传情,况且又在酒席宴上,虽然是悄悄地,但是次数多了,郭暧也不是傻子,郭暧就看出来了。但是郭暧开始又不提,所以作为客人的李端也没办法,只能每次酒席宴上,在听筝的过程中啊,过过眼瘾。终于有一次,又在一次宴会之上——party之上,最后已经到快曲终人散的时候,李端心不在焉的,到最后了嘛。几乎要起身告辞之际,郭暧突然站起身来,当着满场的嘉宾对李端说,李兄心意,我已知之,李兄若能以“弹筝”为题,即兴成诗,而且在座的客人、在座的嘉宾都认为是好诗的话,我就“名剑赠侠士,美人送英雄”啊,就把镜儿转赠给你。李端一听,喜不自禁啊,看看镜儿,镜儿也满脸绯红啊,郎情妾意,看来是你情我愿。在场的人都看得出来,但关键是李端能不能即兴吟出诗来,而且吟出怎样的诗来。

这时候,李端突然把几案上的酒拿起来一饮而尽,然后不要说走七步了,一步都没迈,看着镜儿和她身前的秦筝脱口而出:“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这诗一作,当场轰然叫好啊,为什么?因为这样的话,这个第二联就用得巧妙,因为李端在席上总是偷偷地看镜儿,虽然他自己是偷偷地看,但是在场的人都看得出来、都知道,连郭暧都已经很明确地看在眼里了,但是李端这里用了一个“曲有误,周郎顾”的典故,就聪明地化解掉了他此前偷看镜儿的尴尬。那就不是他贪恋镜儿的美色,而是什么?而是说明他自己妙解音律,是镜儿的知音啊。所以这一句“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既化解掉了李端和镜儿在席间彼此偷看的那种尴尬,又把二人的你情我愿上升到了一种知音的层次。(出自元代伊世珍《琅环记》,“郭暧宴客,有婢镜儿善弹筝,姿色绝代,李端在坐时窃寓目,属意甚深。暧觉之,曰:「李生能以弹筝为题赋诗娱客,吾当不惜此女。」李即席口号曰:「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暧大称善,彻席上金玉酒器,并以镜儿赠李。”)

所以这样一首五言绝句、一首五言小品不仅精彩,而且就像一个润滑剂一下使得所有的相逢、所有的心愿、所有的欲望、所有的场景与所有可能的结果都变得美好起来,都变得风雅有趣。所以郭暧一听,也大为称赞,所以当时就解赠镜儿,让有情人终成眷属。

所以诗与情,与乐、与爱密不可分,诗歌与音乐其本质其实都是情与爱的流淌。“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就像这首流行歌里唱的一样,让我再看你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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