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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三百首 | 《客至》杜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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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客至

杜甫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馀杯。



    上一期跟大家分享了刘眘虚的《阙题》,那是讲在春天里一个人静静读书的故事。确实,读书是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可以一个人完成,还能享受乐趣的活动。但是人毕竟是群居动物,总是一个人呆着,大概还是会寂寞吧,春色如许啊。在我们平淡的日常生活里,若是偶然能够有一两个好朋友来访,和我们一起看花、听鸟、喝酒、聊天,是不是会更新鲜,也更快乐。
 
   既然如此,今天就和大家一起分享一首,在春天里欢迎朋友的诗,杜甫的《客至》,一首非常温暖的诗: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馀杯。

 

   这首诗是杜甫50岁的时候,在成都浣花溪畔的草堂居住的时候,写成的作品。咱们都知道,杜甫是半生不得志,又赶上安史之乱,这个唐朝的大劫难,可谓是书剑飘零。只有晚年到了成都,在亲友的帮助之下,当上了剑南节度参谋加检校工部员外郎,有了俸禄,又筑起了草堂,才算过上相对安稳的日子。
 
   所以在成都这四年多的时间,就成了杜甫创作的一个高峰期了。杜甫现存诗歌1400多首,其中有240多首就是在成都写成的。当然杜甫号称杜工部,也是因为这段经历。那么这四年多的日子到底是怎么过的,其实看《客至》这一首诗就知道的差不多了。
 
    先看首联,“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真是明媚如画啊。杜甫草堂,是靠近江边,春潮涌起绿水绕宅,鸥鸟亲人盘旋而下。你看,绿水白鸥、和风艳阳,漂亮不漂亮?真漂亮。这些年,大家都喜欢海子的那句诗,“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其实靠近海,哪有靠近江更好啊,海可以是平静的,但也可以是狰狞的,住在海边,人是很容易觉得自己渺小无助。可是江不一样,江是辽阔的,但也是温和的。尤其是春江水暖的时候,人更容易觉得亲切而喜悦。所以这一句话,听着特别好,那么这一联诗是不是仅仅在讲啊我的草堂周围环境很好,碧波环绕、白鸥上下,当然不是。这个鸥,在中国古代是有特殊意义的鸟,什么意义呢?淡泊寡欲、与世无争。
 
   这是《列子》里面的一篇故事,大意是说,在海边住着一个特别喜欢海鸥的孩子,每天早晨都到海边去看海鸥,海鸥也特别愿意跟他一起玩儿,有的时候,一百多只海鸥都会围绕着他。那有一天,他的父亲就对他讲,我听说海鸥都跟你好,你给我抓两只回来,让我也玩一玩,那这孩子答应了。第二天,他就抱着这个念头又来到海边了。结果每只海鸥都只是在天上盘旋飞舞,但是一直都不肯下来。那后来,这个故事就演化成一个成语,叫“鸥鹭忘机”,表示只有一个人没有机诈之心,才连异类都会亲近他。那再引申一下,就是指一个人淡泊寡欲、与世无争。所以好多诗写鸥鸟、海鸥、白鸥都隐含这个意思。你比方说王维讲,“野老与人争席罢,海鸥何事更相疑?”,就是讲,我已经不卷入任何政治斗争了,我隐居了。那杜甫在这个地方写,但见群鸥日日来,其实也有这层含义,我是避乱在此了,我已经不问世事了,所以连白鸥都来亲近我了。
 
    那是不是这两层意思就完了?一个环境好,第二个与世无争,绝对没有还没完。要知道杜甫可不是写“舍外皆春水,群鸥日日来”,他是写,“但见群鸥日日来”。这个“但”是“只有”的意思,就是每天只有群殴来拜访我,没有人,这里就有点寂寞之感。
 
    那首联这一点寂寞写出来之后,颔联自然而然的就出来了,“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这其实是一句互文,我洒满落花的小路,从来不曾因为客人到来而打扫过,但是今天我为您打扫。我草堂蓬门也从来没有为客人打开过,但是今天为您打开了。你看这首诗的题目不就是客至么,到这是真正点题了。那客人来了,诗人高兴不高兴,这首诗写得太高兴了。我忙着打扫落花,忙着开门迎客,那是真欢喜。可是问题也来了,那这个客人来了,杜甫如此欢喜,杜甫平时为什么没有客人呢?难道是杜甫不好客吗?不是,杜甫分明是一个热心人,那是杜甫居住的地方,特别偏僻吗?也不是啊,浣花溪,虽然幽静,但是绝不偏僻,还属于陶渊明所说的那种结庐在人境,那既然结庐在人境,为什么而无车马喧呢?其实是因为杜甫是挑朋友的。
 
    大家都知道啊,杜甫是诗圣,对苍生都有情。但是杜甫也是一个真正的儒者,他的内心是非常方正的,绝对不会随随便便的呼朋唤友。所以他的门庭并不喧闹,甚至是冷冷清清。可是就算冷静,就算孤独,还是不乱交朋友,这就是君子人格。很早之前,我看过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一篇小说《挪威的森林》,里面的主人公就讲了,哪里会有人喜欢孤独,只不过不乱交朋友罢了,那样只能落得失望。当时我一看,就觉得真是心有戚戚焉。虽然是异代不同时,但是人类的内心,总是有相通的东西。可是也正因为杜甫挑朋友,才越发显示出这位朋友的不同寻常。他可是杜甫青眼相看的人,他一定不是一个俗人,那不是俗人,他是谁呢?其实杜甫自己在题目的后头已经加了一个注了,叫“喜崔明府相过”。那我们就知道了,这个人姓崔,是个县令,因为唐朝人,习惯管县令叫名府,但是除此之外,我们再也不知道别的信息了。可是尽管我们连崔明府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我们也可以根据杜甫看得上他来判断,他一定不是一个势利小人,一定是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
 
    那这样的好朋友来了,杜甫该怎么招待呀?看颈联吧,“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好朋友到了,当然要拿出好酒好菜来招待他。可是你看杜甫说的,全是抱歉的话。他说因为离市场远,临时也没法出去买菜,所以盘子里只有一个菜,无兼味么。没有两种味道,你就凑合着吃。家里又穷也没有准备的新酒,你就凑合着喝点隔年陈酿。这里头,其实就看出唐朝和今天不一样的地方了。咱们今天喜欢喝什么?今天要喝陈酒,二十年就比十年珍贵一些十年又比一年珍贵些,但是在唐朝,新酿才是好酒。咱们之前不是讲白居易“绿蚁新醅酒”,当时我们也提到过白居易其实还是一个讲究生活享受的人,所以虽然他喝酒很随便,但是他喝新酒,但是杜甫不一样,杜甫的官没有白居易作的大,生活境况也差很多,所以只能用旧醅招待朋友。不过也正是这无兼味的菜和隔年的酒,才越发显示出两个人关系的亲密和不拘小节。能够跟你一起吃大鱼大肉的不一定是真朋友,但是能够跟你一起吃糠咽菜还甘之如饴的人,一定值得结交,这不是跟坐在你的自行车上笑是一个道理么。
 
    那《客至》这个主题到这儿基本上已经算写足了,接下来该怎么收尾呢?看尾联吧,“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菜虽然只有一个,但是管饱,酒虽然是陈久,但是管够。两个好朋友越喝越高兴,不觉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气氛已经达到高潮了。可是孟子不是讲“独乐乐不若与众乐乐”,人在欢乐的时候,就特别喜欢跟人分享。所以杜甫在这时候就跟崔明府提议了,“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你要是不嫌弃,我就把隔壁的老头叫过来,让他跟咱们一块儿一醉方休可好?

    我们之前不是说崔明府一定是个好人,到这儿大家就应该相信了。要知道崔明福可是堂堂县令,可是杜甫随便就敢跟他提。我把隔壁老头叫回来,一起喝酒,这说明什么?说明崔明府真的不是势利小人,那真的是有一颗赤子之心。那崔明府有赤子之心,杜甫有没有?当然也是一样的。要知道杜甫也是官居剑南节度参谋,还是工部员外郎,他确实挑朋友,但是对于生活在身边的小人物,他不是也用一颗平常心去真诚相待么。他平时跟这个邻翁一定没少喝酒,所以才敢随随便便把他叫过来,那邻翁肯定也曾经随随便便把他叫过去,虽然这个邻翁不一定懂诗,但是他一定也陪着杜甫度过了好多温暖的时光。
 

   好说完了,再读一遍吧: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馀杯。

 

    咱们开头就说呀,这是一首温暖的诗,温暖的,不仅仅是春天,是朋友,更是一种人生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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