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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考生提交政治考察信息的通知

警微工作室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2024-07-15


公安学科考生:

根据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公安学科(含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设各研究方向)考生,须参加由省级公安机关组织的考察(含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为做好考察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一)公安学科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的普通计划考生;

(二)公安学科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三)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二条规定,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后可达到上述分数的公安学科考生。

备注:考察信息提交范围大于考察范围。




二、提交时间及方式

3月20日中午12时前,考生须登录我校(http://cipuc.zssystem.com),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同时,请考生提前完成《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考生基本信息申报表》填写(见附件1,①下载并填写个人信息,手写签字确认;②上传PDF格式扫描件至该系统;③报考序号为考生编号)。

此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档案在校的往届本科生还应提前完成《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在校表现考察表》填写(见附件2,①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②将考察表交至本科院校考察部门(学院<系、部>党委、学工部或保卫处)填写考察意见并加盖公章;③上传PDF格式扫描件至该系统)。

由于系统升级,预计3月18日早8:00后开放系统功能,考生请提前着手上述表格填写签字和盖章工作,并确认提交版本与原始PDF版本表格样式(包括页数、格式等)相同。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准确区分生源地和现所在地。

1.生源地认定标准如下:考生若无工作经历,则其生源地为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若有工作经历,则其生源地为报名时户籍所在地。

2.现所在地是指复试期间考生现在的居住地。

请考生务必按照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上述两项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二)考生应准确界定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要漏填,也无需多填。考生的家庭成员指其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子女、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其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父母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已故家庭成员信息,须如实填写,并注明去世时间,信息已无法查找的已故主要社会关系,可不填写。

(三)考生个人经历从小学学习经历起填。



四、有关要求

(一)考察是公安院校研究生招生的必要环节,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误填、漏填导致无法有效考察和考察不合格的,我校将不予录取。

(二)考察信息采集中需要填写的内容较多,建议使用电脑端填写。首次登录后,考生应先查看表单内容,将相关信息准备完全后,再行填写。请及时点击页面“保存信息”按钮,确保信息录入成功(提示:可在信息采集首页右侧“已上报考生信息”中自行查看)。

(三)提交考察信息不代表能够进入考察范围、复试范围。未在上述时间内提交考察信息的,将被视为放弃考察和后续复试资格。

(四)考生切勿将考察表等信息拍照截图后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公共媒体上公开传播,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五、温馨提示

(一)后续工作请及时关注学校网站首页“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栏目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咨询邮箱:yjsc_npuc@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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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研究生院

责编:孙寄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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