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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第四次集体学习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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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第四次集体学习研讨,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检委会专职委员黄涛、第三检察部主任高建军、第四检察部主任丁旖围绕“以纪为界、循纪而行、知纪而进,立足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结合自身工作,分别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

一是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要坚持不懈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更加深刻领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意义,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真正把学习《条例》的成效体现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

二是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做深做实。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载体,让干警全员受教育、全面受教育。要围绕监督办案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常态长效纠治“四风”,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走向纵深。

三是要与检察工作融合推进。要推进党纪检纪更深融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切实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注重结合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严明廉洁纪律,从源头防范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四是要聚焦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工作。要提高党性修养,自觉接受党纪约束、守牢纪律红线,自觉秉公用权、严格依法用权。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与更好履职尽责紧密结合起来,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坚持做到“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以自身的“严”“实”带动各项工作高质效开展,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灞桥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供稿:杨   璐

编辑:苏新勇

审核:成乖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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