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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自己的母亲都保护不了,怎么保护国家?

2017-03-26 一部之长

置顶「一部之长」的人

不是有风度就是有气度




儿子刺死辱母者被判无期的新闻想必大家都知道了,母亲因欠高利贷被11人凌辱长达一小时,儿子于欢目睹之后用水果刀乱刺致1人死亡,法院判于欢无期徒刑近日引发热议。


为何不认定正当防卫?法院的解释是,虽然当时于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于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有网友认为法院“判决荒唐”,于欢做了一个儿子应该做的事。




我在这里放几段网友的点评,写得非常客观且具有参考意义:



那帮歹徒当着儿子的面,掏出生殖器抽母亲的脸,儿子捅死了那个天下极恶的杂碎后,@聊城中院 判了儿子无期。前情是,这位母亲欠了恶棍的钱,多还了近一倍还给了一套房。这家人活在你们的制下,这种判决公平吗?那帮恶贼,黑社会犯罪你没判吧、放私贷扰乱金融你没判吧、绑架罪你没判吧、侮辱罪你没判吧,流氓罪你没判吧、毁坏私人财产罪你没判吧、故意伤害罪你没判吧?为什么不堪凌辱自卫的人你给判了呢?@最高人民法院 知道这个判决吗?美国有很多电影,闺女被人强奸父亲持枪杀贼的《飓风营救》,还有一个医生为了惩治凌辱家人的恶贼用了药的电影,还有个真实案例就发生在前不久,欧洲一位女孩被凌辱,父亲持枪报仇,之后的判决你们应该看看。国情虽然不同,但人情总是同的吧?换不到自己身上,永远不知道那种羞辱是多么的令人愤慨和恶心。你判决那家儿子无期徒刑之前,能多少的了解一下激情犯罪这4个字的概念也算你读过法。真心希望高法能自纠错误,不要再让聂树斌的惨剧再次发生在这片本已浑浊不堪的土地上,继而沦为全世界的笑柄了。


这是编剧@张洲 发的微博,列举了国外的案例,我喜欢那句:国情虽然不同,但人情总是相同的。


曾经有个案例:2009年发生在英国的事,小女孩被强奸,嫌疑人因故逃脱惩罚。到了2015年,14岁的女孩持刀闯入嫌疑人家里,一顿乱戳,因技艺不精,最终以故意伤害罪被起诉。法官说,法律已经背叛过你一次,我绝不允许再发生第二次。无罪开释。


以下是知乎上的用户匿名回答:




后来济南公安发了条微博:



网友们纷纷声讨:



然而不经意我又发现了这个:




关于死亡,有网友如是说:



网友评论:



微博知名字创意作者@王左中右 说:第一次觉得杀人这件事情可以是对的。




“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时,不要忘记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苏联诗人马雅可夫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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