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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禁限放烟花爆竹,你是支持呢?还是支持呢?

2018-01-10 明月之光 雄安新区热点


2018年1月10日,就是《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开始施行的日子了。早在2017年12月20日,容城县人民政府也发布了《关于全县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于发布当日开始施行。新区三县已有两县明确禁限放烟花爆竹,可以肯定的雄县很快就会发布同样的《通告》。

雄安新区做为国家级新区、北京的“一翼”、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未来世界一流的中等城市,禁限放烟花爆竹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也是所有大中等城市通行的做法。


早在1986年12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就发布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对烟花爆竹采取了带过渡性质的“逐步限制、趋于禁止”的政策。1993年12月1日,北京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从即日起,将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等市区列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随后,多个大中城市都加入到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行列中。

禁放的最初起因是为了减少爆炸伤害、噪声及火灾。仅据北京市统计,1993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就达544人,其中5人被摘除眼球,遗恨终身。除夕烟花爆竹噪声平均值为92分贝,瞬时值高达121分贝,严重侵害人民的身心健康;其间发生火灾208起,造成损失13.7万元。



近些年来,烟花爆竹的品种越来越多,爆炸威力也越来越大,禁放的城市收到了明显的效果,而不禁放的农村每年春节期间的爆竹伤人事件和火灾都屡屡发生。人们在寻求瞬间愉悦刺激的同时,往往要承受巨大的损失。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热情越来越淡。但没有禁放令,很多人都是出于跟风、攀比的心理,无奈地去燃放烟花爆竹。都是“人家都放,咱不能不放。”“人家放那么多,咱也不能放太少了呀!”现在好了,政府发布通知明确禁放、限放,谁还愿冒着被处罚的危险去做本不乐意做的事情呢?大年三十、正月初一、上坟时、正月十五、二月二放几个应应景、随随习俗也就行了。


雄安新区虽然是第一次禁放、限放烟花爆竹,但周边的北京、天津、保定早已禁放,新区人们对禁限放并不陌生,随着新区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们的环保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因此,新区人们对今年的首次禁限放,一定会是很易接受的。


雄安新区禁限放烟花爆竹,你是支持呢?还是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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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雄安新区热点”(ID:xaxqhot)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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