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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首例大数据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附判决书):数据战争的例外——HIQ LABS V.LINKEDIN

2017-09-28 经济行政法 经济行政法

hiQ: 让我爬你家数据。

领英:滚,不让你爬!

hiQ:小气鬼!

领英:(沏好技术围墙),看你怎么爬?

hiQ:好吧,那我去法院告你。

领英:……


经典:hiQ vs.微软LinkedIn


日前,美国联邦一位“陈”法官作出一项令人意外的裁定,临时禁止微软旗下的LinkedIn公司不得采取法律或技术措施限制第三方公司爬取其网站上的公开数据。


LinkedIn公司目前拥有5亿用户,微软公司在2016年12月以262亿美元进行了收购。在LinkedIn网站上,用户可以自行选择注册不同等级的隐私保护体系,包括完全公开,对联系人公开,关系网公开等,如果用户选择完全公开信息,则其资料可以向LinkedIn以外的人士公开。另外,LinkedIn允许例如Google在内的全网搜索引擎收录信息。


而我们故事的主人公——hiQ公司,它的商业模式完全建立在对LinkedIn用户的数据分析之上,因为这家公司认为LinkedIn是职业关系网领域内的绝对支配者。hiQ公司为市场提供两类产品:一是为雇主分析哪些员工存在高离职风险的“监控者服务”,二是提供个体技能拥有者信息的技能地图。所以,如果没有LinkedIn的数据,就不会有hiQ公司。


看着这个“寄生虫”,LinkedIn满心不悦。于是,2017年5月,领英向hiQ发函要求停止未经授权的数据抓取行为,同时还通过技术手段阻止hiQ获取相关数据。其实早先,LinkedIn就已经对使用机器程序从LinkedIn网站提取用户资料的行为提出了近百起诉讼,并认为这类收集用户资料的行为相当于黑客攻击。


一般人基本会认怂了,但是,hiQ公司竟然向法院提出了诉讼。于是乎双方在法庭上大战了三个回合。例如hiQ公司是否违反美国CFAA(《计算机欺诈与滥用法》)规定的“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进入计算机系统以获取信息……须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是否违反加州宪法言论自由,是否违反加州《反不正当竞争法》(UCL)等。


法院最终裁定的结果是:1.被告领英(LinkedIn)公司不得阻止hiQ公司进入、复制并使用LinkedIn网站的公开信息,亦不得采取法律或技术措施进行阻碍,若有则必须在24小时内称除;2.在临时禁制令期间,被告LinkedIn公司须撤回并禁止再向hiQ公司发送禁止其使用数据的法律声明。


HIQ LABS V.LINKEDIN 判决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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