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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看了么宁的公开信我脊背发麻,最怕么宁心如故!

2018-01-02 监管与合规


《最怕么宁心如故》


文丨崔永元


么宁的第一行字就出现了“职务行为”,这四个字既可拿掉你的权利也可减轻你的罪责。


我和赵本山宋丹丹春晚上演小品,他俩各得500元劳务,而我没有,因为我是“职务行为”。因为我在动物园工作,我就得服从组织安排学各种狗叫,虽然我调进来原因为是只好鸟。这合理合法吗?


我在电视台可以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可以帮你扬名也可以毁你一生。当然,你相信,这在行内是公开的秘密,好做到你的顶头上司也认为这是职务行为,面上绝对过得去。我没做,是因为我知道这样做是错的、不对的,甚至是违法的。


再说一遍,做了你也不知道,知道你也没招儿,为什么还不做?良心、良知、家教、公序良俗。过去在村庄里,白胡子老头会训斥你,街坊四邻会对你指指点点。


公审江青时,她说我就是主席的一条狗。翻译一下,江青的作为是职务行为,应该当庭释放,允许她考北师大博士当律师。


好吧,么宁做了恶,可能是被逼无奈,这职务行为不做就会失去职务,也可能以为程序和证据都没问题,只是运气不好跟错人。


可怕的是,么宁认为是后者,即“履职行为从专业角度而言有几点需要探讨”,这就证明这个姓么的女人从专业、人品、良心、家教全都不合格。


重庆那些冤死的冤枉的人们,很多至今讨不到说法,而参与作恶侥幸没被抓的居然转身一辞职,又是条好汉,这哪里还是故事,分明就是传奇。你们这行太过瘾了,杀错人都有可能不承担责任,你们单位还缺人吗?


有一天,么女良心发现认错了(或者认罪了),我们念她不是首恶又还年轻,可以选择原谅她,当然也可以选择不原谅。


而么女至今还未悔恨,却有人开始呼吁宽容,我真想问:你丫是干嘛的?你丫的宽容是职务行为吗?


来源:杂谈法言


延伸阅读:

一份来自么宁的声明,回应八年前庭审中对李庄嫖娼的指控

   声明:以下声明未经么宁本人确认,来自网络流传,如果涉及虚假,请联系文后小编予以删除。


       媒体报道: 2017年3月16日,重庆市检察院相关人士当天证实,重庆女检察官么宁确实已经辞职,但具体辞职事件、辞职后去向尚不清楚。


          么宁,曾因在“重庆打黑”期间担任多个案件的公诉人而出名,有媒体引述重庆媒体的报道称,么宁带领全处办理涉黑案件9件共305人,占重庆市“打黑除恶”案件总数近一半。 后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国家检察官学院重庆分院副院长等职。


        2009年,中国重庆市黑社会性质团伙主要嫌疑人龚刚模被起诉,原辩护律师为李庄。当地检察院怀疑李庄唆使嫌疑人及证人伪造证据,令嫌疑人谎称被警方刑讯逼供。检察院随后以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等罪名对其提起公诉。这一刑事案件被称为李庄伪证案,俗称李庄案。该案被中国诸多媒体所报道,其关于法治、司法独立和程序正义、律师职业道德和人身权利、金钱利益和腐败、媒体"通稿"及更多内幕的争议,在社会上,特别是中国法律界引起了诸多讨论。


          重庆市江北区法院2009年12月30日开庭审理此案,么宁担任此案的公诉人,在2009年12月30日的法庭庭审最后十分钟,么宁爆料李庄具有嫖娼情节,引发众多法律人对其在法庭上对被告人进行道德指责的争议。


          今年三月份,网上开始流传么宁辞职从事律师的消息,经记者核实,确实属实。么宁辞职在法律圈引发了关于这位前司法人员与律师行业间转换欢迎与否的热议,李庄听闻么宁辞职的消息后,在朋友圈转发了如下评论:



          不过,么宁对于法律圈关于其辞职为律的消息及评论一直保持沉默。


         昨天,网上流传一则貌似么宁本人的声明,对2009年12月30日庭审中抛出的“李庄嫖娼论”行为进行了反思。


          最后,只能祝福每个法律人不忘初心,尚法崇法吧,但愿这种此情此景以后才可能见到的反思能少见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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