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界郭美美装逼失败案”最走心解析--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这两天,内地律师界“郭美美”事件刷屏朋友圈。
起因是一张截屏:
“一篇朋友圈,夸了自己人缘好(连同事小孩都从佛山赶来看包)、有钱有品位(五万块的2017新款包、BURBERRY、香奈儿、羊毛大衣、卡地亚手表、房产本)、异性缘好(年轻男生打招呼)、身材好(有健身教练)、职业好(亚太第一律所(请允许我此处懵逼三秒))、教育水平高(这是北大被黑的最惨的一次了)、有时间玩(办签证)、还顺带鄙视了其他阶层(门口存包大妈、律所同事)。牛逼”
“……面个美签,犯得着这么大阵仗么”
“这合伙人怕是没出过国吧”
“13寸高跟鞋,这是一米吗”
“……是不是按苹果笔记本尺寸算的”
--转自北大校友微信群
随后,有陆续流传出其微信朋友圈和微博内容:
一百万一张的发票:
选民证配大腿:
贵宾室休息配香奈儿包:
北大版农行卡配LV:
高校讲课(中财南开估计已经哭晕在厕所):
清奇的婚姻观:
对奢侈品的如数家珍(虽然不知道粉饼为什么要洗…):
当然还有蜜汁网红照:
鉴于这种难以言表的画风,“优秀”的张校友引发了北大法学院本科上至03下至13级同学的强烈好奇(和愤慨)。八卦之火熊熊燃烧,平时用来探讨业务的各年级大群每天以数百条速度更新。
总结起来,讨论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一、“咱们当年有这样的同学么?”、“师兄师姐听说过这位么?”
大致是在捍卫北大法学本科尊严的正义心驱使下,30个小时内,这位“张晴”已经被扒了个底朝天:
其“毕业照”与真实北大本科毕业服对比(借张名人图,但人家这好歹是真的--对,就是这种巨丑的粉色佩带):
其“校友卡”与真实北大学生卡对比:
北大本科生毕业后,会在原学生卡上盖上烫金“校友留念”字样,之后可继续凭卡入校,而不存在这种“校友卡”。
连张守文院长都叫不出名字:
经过上下十届北大法学院本科校友核实,张晴非全日制毕业生。至于这“校友卡”是啥,我们不知道。目前,一说是成人自考,一说是参加了十几天培训活动发的。
二、“2015年通过司法考试,现在就已经是合伙人,这科学么?”
别的不说,律师法明确规定,律所合伙人要三年以上执业经验。
此人确实是盈科律师,2015年执业,是叫“合伙人”。因为盈科内部有个办公室对外基本都叫合伙人。在盈科官网,张律师的头衔都只是专职律师。
三、“盈科真的是亚太第一大所吗?”
…………
………………
……………………
怕得罪什么大佬,我还是笑笑不说话吧。
不过,这样的人都能招进去,还需要说什么呢。
已有盈科内部要求其删朋友圈的截图:
现在,张晴的朋友圈已关闭,也开始删微博。但因为数量实在太多,刚删到去年9月份。
---------事实与道理的分割线---------
这个仿佛生活在小时代中的姑娘,可能觉得很委屈,我不过就是多看了两本郭敬明,发了几个微博和朋友圈,怎么就成了人人耻笑的过街老鼠,不光北大急着撇清关系,连律所都要划清界限?
这个社会,不是不能炫富,而是要同时匹配实力和脑子。不幸的是,她两者都没有。
整件事中,最让人恶心的,不是炫富,不是欺骗(虽然这两点已经足够让人恶心),而是一个脑残把大家都当成脑残了。
律师圈子就这么大,北大法学院本科校友就这么多。
同窗四年,谁不认识谁。
北大毕业后,在美国TOP10法学院拿了LLM或JD,连NY BAR宣誓都还没工夫去,还顾得上穿什么去美签?
工作以后,每天累成狗,哪有空p图发朋友圈。女上司还拿着Kate Spade,你敢拎香奈儿上班?
撒这种一戳就穿的谎,只能说明姑娘见识实在太少。她想跻身的社会的复杂程度已经完全超过了她的认知水平,以至于连谎都撒不好。
引一段知乎上的一个高赞留言:
“牛皮被戳穿,白富美成了人人可以调戏一下的小丑。……
通过大家爆出来的张律师的微博,可以还原张律师的人生轨迹。
她大概出生于比较小的城市,所以她的家人都会觉得她那个县城土豪前男友是个金龟婿。
她家庭条件谈不上特别出众,从小没去过美国,但父亲一直把工资卡交给她支持她买她的工资未必能负担得起的奢侈品。
她学习成绩一般,但天天看郭敬明的小说,或者爱关注咪蒙的公众号,觉得只要有了奢侈品就有了一切,男人就该臣服于她的美貌。
尽管工作四年之后才过了司考,她咬咬牙买了一个入门级的卡地亚表,和一件Burberry的大衣,从此这两个配件就天天出现在她的朋友圈里。
后来,她混成了北大的校友,又当了盈科的律师,她用一个又一个谎言把自己塑造成郭敬明小说中的角色,迟早会有一个出生于上海、家资百亿的富二代和她真心相爱。”
北大不是你说上过,就真的上过。就凭这姑娘展现的智力水平,小爷就敢肯定她没上过。
借时下流行的话总结一下就是,装逼还需多加小心,吃瓜者也要时常自省。
最后再分享一条张律师的微博,让我高贵而冷漠地结束这篇文章:
(截止发稿之时,有关截图和照片正在大量消失。)
后续:炫富女律师被律协调查!当律师,7年干不到合伙人就得走人?
就该事件来说,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女律师炫富的行为虽然不符合社会大众的朴素价值观和对律师的认知,但是人们未经许可将其朋友圈内容进行散布则涉嫌违法,甚至将此事上升到对律师行业的攻击则更不可取。另一方面,如果该女律师确实以合伙人身份进行了不当宣传,那么也自有律协主持调查处理,旁人的讨论需在合法范围内进行。
律协的调查依据是2017年3月31日修订试行的《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第29条:“具有下列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行为之一的,给予训诫、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开谴责、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
(三)利用媒体、广告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不真实或者不适当宣传的;”
广东律协的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具体调查结果将会由深圳市律师协会通过官方途径公布。
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大家对律师合伙人制度的关注,今天我们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律所合伙人相关知识。
《金牌律师》中有场戏,某知名律所的女律师全敏敏跟周一围饰演的苏东律师说“律所的规矩你知道,七年干不到合伙人就得滚蛋。”
《金牌律师》中另一位由朱丹饰演的知名律师则在剧中表示,律师升到合伙人的工作年限是8年,而到资深合伙人的年限则是15年。
而此前热播剧《何以笙箫默》中的极端优秀法律人才何以琛从实习律师转正后只用了三年就做到了合伙人律师。当然电视剧不能等同于实际生活,那么我们就具体看看现实中的律所合伙人制度。
做到律所合伙人需要多少年?
要成为合伙人律师,第一步就是要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为实习律师,实习期一年,不违规,且通过考核成为执业律师。《律师法》第五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
2004年6月16日司法部发布并施行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担任合伙人的资格是,除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外,还要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担任合伙人之前3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但是此后新修订的《律师法》和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条件、设立许可程序、合伙所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均作出新的规定,已替代《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故建议废止。
对于设立律师事务所,直接担任合伙人的,《律师法》第14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第15条规定:“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此外,《律师法》第53条还规定,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处罚期满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合伙人。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2年司法部令第125号) 第7条规定: 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书面合伙协议;(二)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总体来说,一名普通律师积累三年以上执业经验,且无相关处罚记录,才可有机会成为律所合伙人。不过也有人指出,实践中很多律所内部有自己的规章管理制度,只是必须满足以上条件才能去司法部门备案。
做到律所合伙人还需要哪些条件?
一般认为,除了上面的法定基本条件,要想成为合伙制律所的合伙人律师,案源创收十分关键。有种说法是税后纯收入如果能稳定在100万元一年,在很多律所可以做到合伙人。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律师曾表示,就国内多数律所而言,其实成为合伙人就两个条件:1、创收达到一定金额。实力是硬道理,创收到了,基本就可以了。2、原有合伙人同意。
律sir认识的合伙人律师当中大多是从事律师五年左右升到普通合伙人。不过律师行业也存在二八定律,贫富差距比较大,许多律师执业多年也没有做到合伙人位置,这与个人能力和选择有关,也是很多行业存在的状况。
在一个猎头网站上,某国内顶级综合律所招聘合伙人律师开出的年薪是150-200万,给出的硬性条件是:“要胜任这一职位,候选人需要至少八年以上法律执业经验,在知名律所工作,拥有良好的英文沟通能力和缜密逻辑思维能力和相关商业敏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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