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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力“十四五”:配新型储能1GW+!创建约100个含储试点!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浙江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以下简称《电力“十四五”》)。
《电力“十四五”》提出,浙江地区的储能、氢能、大规模新能源高效消纳等关键技术和推广机制有待进一步突破。虚拟电厂、分布式天然气、新型储能、增量配电网发展缺乏配套政策支撑。
该文件指出,要建立健全天然气分布式、氢能、储能、综合能源服务等发展配套政策。出台有利于碳减排的绿色电力交易 政策,引导电力生产消费行为。
根据文件,我们得知,加快储能设施发展是“十四五”增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和外来电消纳的现实途径。
《电力“十四五”》明确,要科学开发抽水蓄能电站,加快长龙山、宁海、缙云、衢江、磐安等项目建设,新增装机340万千瓦;完成新一轮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开展混合型(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探索电化学、压缩空气、电热冷综合等各类新型储能发展。鼓励“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应用,配置新型储能100万千瓦以上。
鼓励现役和新建煤电耦合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等转型综合能源服务商,持续推动煤电灵活性和节能增效改造;建设高度感知、双向互动电网,促进储能、充换电设施、氢能、新型电力电子等技术支撑新能源的友好接入,实现新型电力系统的灵活柔性。
《电力“十四五”》要求,要全力加快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按照顶层设计、分类实施、分步推广原则,在全省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工程示范,创建100个左右县(市、区)级、开发区(园区)、城区(社区)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风光储一体化、风光水(储)一体化、风光火(储)一体化试点。
与送端省区合作存量“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提升工程,增量“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共建工程,新增跨省输浙直流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 50%以上,灵绍直流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 30%以上。
此外,在充电设施方面,《电力“十四五”》也做出布局,“十四五”期间要完善浙江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将充(换)电设施作为推动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能源融合发展契合点,构建全省充电设施统一监管平台,打造车、桩、电网、互联网为一体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全省一张网。联合上海等省市,构建长三角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试点储能和充(换)电基础设施一体化项目。
文件规划,到2025年,全省建成公共领域充(换)电站6000座以上,公共充电桩8万个以上(其中智 能公用充电桩5万个以上)、新增自用充电桩35万个以上,19力争建成1-2条无线充电线路。
具体原文如下:
来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