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下称《规划》),在《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但关于动力电池能否用于储能电站又只字未提。记者注意到,此次《规划》并未将废旧动力电池参与储能项目建设列入到循环经济范畴中。也就是说,化学储能电站建设将把退役锂电排除在外。早在今年6月2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时已经初见端倪。因为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在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前,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已建成投运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应定期评估电池性能,加强监测、强化监管。”这被行业解读为国家能源局紧急叫停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不能参与到储能项目建设。此次国家发改委出台《规划》在针对废旧动力电池方面未提及参与储能项目,这也被视为是保持对退役电池不能用于储能电站的政策的延续。新能源市场销量的高速增长带动动力电池装机量的飙升,但不可忽视的是,社会、车企等面临的动力电池回收压力将越来越大。据业内数据统计,2020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的退役总量达到了约20万吨,而到2025年这一数字将升至约78万吨。如果不能将其用于应用量比较大的储能电站,想要解决这部分动力电池的再利用问题会变得非常难。按照目前规律来看,动力电池的设计使用寿命为5-8年,寿命到期之后并非等于是报废电池。从理论上讲,动力电池是可以用于储能电站的。之所以国家这次依然把动力电池排除在储能电站之外,是因为两者的性能多少还是存在差异的。
以动力锂电池为例,新能源汽车的寿命一般在5-8年,而储能项目的寿命一般都希望大于10年。动力锂电池的循环次数寿命在1000-2000次,而储能锂电池的循环次数寿命一般要求能够大于3500次。严格意义上讲,新能源汽车退役后的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还存在一定差异。更重要的是,动力电池回收之后,电池组之间的差异较大,很难重新组合成规模较大,电池一致性又比较好的电池包,用于储能电站。因为电池如果一致性差,很可能给储能电站的安全性带来重大隐患。在今年4月16日,北京南四环一锂离子电池储能电站发生火灾和爆炸,导致2名消防员牺牲,1名消防员受伤(伤情稳定),电站内1名员工失联。此次事故是近年来国内储能电站发生的最严重事故。
虽然这次事故并不是梯次利用的旧电池引起的,但与新电池相比,旧电池发生事故的概率可能更高,所以国家对于退役的动力电池是否能用于储能领域变得尤为谨慎。
业内人士认为,在对电池储能站进行热管理的同时,也应意识到储能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如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集装箱设计、一些特定场景的应对策略、保温材料的选用布置、消防扑灭等,这大大的增加了安全管理压力。因此这也是国家能源局叫停废旧动力电池参与储能项目建设的原因之一。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此次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规划》之所以没有提及废旧动力电池参与储能项目建设,其实主要还是考虑到废旧动力电池的安全性,目前废旧动力电池还没有一个可评估、可量化的一个标准。如果想要把退役的动力电池用于储能领域,可以先尝试用于移动终端储能,比如充电宝,因为充电宝的功率较低,不需要将大量的退役电池串并联在一起,反而是可以将动力电池进行拆解、检测,确定其安全性能后,再进行应用,这样即使充电宝发生故障,也不至于造成非常大的灾难。此外,如果由企业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对动力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进行监控和管理,在梯次利用时,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安全隐患问题出现,届时再将其应用于储能领域也未尝不可。储能头条记者认为,国家之所以不放开退役的动力电池用于储能领域,主要是目前的技术水平、政策法规、标准体系都尚未健全,放开梯次利用的动力电池用于储能的条件尚不成熟。所以我们还需耐心等待,或许有一天梯次利用的动力电池可以用于储能电站建设,彼时将解决动力电池后续利用的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