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青海省储能发展基本思路:水储能为主,新型储能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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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统一思想、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研究梳理青海省储能先行示范区建设思路及对策、建议。12月9日,青海省发改委副主任、青海省能源局局长车军平组织召开了青海省储能先行示范区建设座谈会,海南、海西州能源主管部门,重点企业代表,局分管领导及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黄河公司、国家能源青海公司、大唐青海公司、华能青海公司、华电青海公司、绿发青海公司、中广核青海公司、华润电力等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及海南、海西两州能源局负责人就青海省储能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思路、项目谋划情况及储能政策相关意见建议做了交流发言。车军平结合各企业意见建议,对青海省储能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注重规划引领作用。“十四五”期间青海省储能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原则是“以水储能为主,新型储能为辅”,各企业围绕青海省水储能、新型储能发展目标考虑发展和建设问题,确定企业自身储能发展定位。
二是要积极谋划储能项目。各企业要结合青海省实际,积极推动水电储能工厂、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太阳能光热发电等储能多元发展,充分发挥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多环节应用价值。
三是要加快储能项目建设。企业有条件成熟的储能项目要及时报批,做到随报随批、随批随建。省能源局将尽快出台贯彻国家能源局《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的落实意见,规范青海省储能项目备案、接网、并网等工作。
四是要抓紧研究出台政策。青海省要根据国家下发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尽快研究出台推进青海省储能发展的实施方案,其中包括电价补偿,储能调度等方面内容。
五是要注重技术攻关,突破技术难点。企业要发挥主体责任,在储能系统配置,电网控制,商业化运行模式等制约青海省储能发展的难点入手,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实现储能降本,超前谋划,超前布局,为今后工作奠定基础。
来源:青海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