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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网络新闻信息有规矩才能得方圆

2017-05-05 文 | 高永维 广阳信息发布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发布施行,必将能够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领域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推动网络空间的天朗气清、生态良好。

“五一”假期刚一收假,国家网信办就有“大动作”。5月2日,网信办发布第1号令,公布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1号令”一出,喝彩者众。要知道,上一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还是2005年颁布的,那时候还没有设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颁布《规定》的单位还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一眨眼,十余年的时间过去了,对于日新月异的网络而言,“旧规”显然难管新事,升级版的《规定》也就应需而生。

世间没有绝对的自由,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与2005版《规定》相比,新版《规定》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直面当前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存在的问题和症结,涵盖了网民长期关心的重点问题。对此,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说,这是在为网络新闻信息戴上“镣铐”,但是他们却忽视了无规矩不成方圆。《规定》的实施是在推动网络新闻信息管理迈上新台阶,更有助于营造出一个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

网络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现在,网络新闻已经成为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可是当这个信息源被“污染”,博眼球的虚假新闻充斥、哗众取宠的标题党泛滥、负面的情绪不断被挑动,这不仅直接影响公众对社会事件的判断,更可能影响年轻读者的价值取向,甚至是影响国家的安全和稳定。《规定》的实施不是要限制网络新闻信息服务自由,而是要剔除网络新闻信息服务中的泥沙。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这是在推动网络空间成为亿万民众真正的精神家园。“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这是在维护国家的网络主权和国家安全。保护公民隐私,落实实名制,明确责任制,这是在筑牢公民隐私保护的防火墙……显而易见,《规定》的出台和实施,利网、利国、也利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加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让网络新闻信息成为了解资讯的窗口,成为公众“看世界”的平台,逐渐消弭“负面思维”“反智倾向”“审丑情趣”“拜金主义”等令人堪忧的情况,这就是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

古往今来,各项事业,从来都是有“规矩”者得“方圆”,“网事”也是如此!相信《规定》的发布施行,必将能够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领域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推动网络空间的天朗气清、生态良好。

制作团队

主编:李 直

责编:高建雨 毕佳莹

校对:张 宁

编委:韩东言

编审:王兵伟

总编:王兰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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