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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深二路两货车相撞!司机被困还要负全责……

塘厦公安 2024-04-12

大货车、大巴车……

这些大型车辆是我们生活中的“常客”

静看的时候它挺萌的

又壮又憨的样子



但是当它跑起来的时候

注意了,请一定不要和它

尾随行驶、并排驾驶、抢行


为什么这么说呢?

有大车在旁边保驾护航不是更好吗?

不不不



11月21日19时10分,石某驾驶粤S号牌轻型货车沿东深二路行驶,途经某红绿灯路段时,与同方向由韦某驾驶的粤S号牌重型货车发生碰撞,现场有司机被困。



接报后,塘厦公安交警

第一时间了解情况

铁骑队员立即赶往现场


只见两辆大车停在路中间

周边的零件散落一地

轻型货车车头严重凹陷变形



追尾后司机被困


为了给伤者争取宝贵的救治时间,塘厦铁骑队员汇报塘厦总台后,塘厦消防大队、救护车也迅速到场。在附近的木棉花义警队队员得知消息后,也赶到现场协助维持交通、开展救援工作。



消防队员找准角度

爬上副驾驶位后

在确保不伤害到伤者的前提下

使用工具

与铁骑队员、义警队员合力

将受伤司机救出驾驶室



随后配合医护人员将伤者抬上救护车。铁骑队员继续进行现场交通疏导,很快交通就恢复正常。经医院治疗,伤者目前无大碍。



突发事故

是一场意外?还是另有隐情?

现场交警立即对双方驾驶人展开调查

……


 重型货车司机韦某:当晚,自己正驾驶该货车在东深二路上行驶,突然遭遇后车的猛烈撞击,“砰”的一声巨响被石某驾驶的轻型货车追尾!


 轻型货车司机石某:自己行车过程中没有集中精力,承认自己未与前方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行车距离,导致本次“追尾事件”的发生。


事故责任认定

石某驾驶轻型货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未与同车道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导致两车受损。石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夜间行车虽然车少人稀

但不能因此放松警惕!

事故发生往往就在一瞬间!

交警也会夜间出马

针对货车、泥头车等交通违法

重点区域和路线进行严查


夜长路远,安全出行

请您务必谨慎驾驶

打起十二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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