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全责!塘厦一男子倒在了十字路口,原因又是它!交警全城行动……
总有人说,闯红灯
闯过快一时,闯不过悔一生!
每个交通参与者
如果都能做到遵章守法、各行其道
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近日,陶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行驶至迎宾大道与宏业南九路路口红绿灯时,无视信号灯,闯红灯通行,与刘某驾驶的粤S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及陶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红绿灯路口,两车相遇
顷刻之间,事故发生
导致这起事故的“罪魁祸首”是谁?
一起来看看
作为骑行者
经调取事发路口公共视频发现,事发时陶某骑行电动车的方向信号灯为红灯,而陶某完全无视信号灯指示,闯红灯通过路口。
两车发生碰撞时
陶某虽有佩戴头盔,但因未系好搭扣
导致碰撞发生后,头盔滚落至一旁
作为机动车驾驶员
另一方面,小车驾驶人刘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
事故造成
电动自行车骑行者
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
责任
陶某骑行电动车冲红灯,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小车驾驶人未减速慢行,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出行非小事
在交通安全上,请一定要谨小慎微
因为一个被忽视的小举动
在关键时刻能救命
为了进一步加强塘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交通亡人事故,塘厦公安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在塘厦街头
小编仍发现不少街坊
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甚至一边骑行一边玩手机
……
请牢记!电动车违法行为
一定会迎来交警的“凝视”
常态化整治
交警全力投入电动车秩序整治,依法查处各类电动车违法,对骑行者冲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进行查处。
马路不是你的家,应该各行其道,各走各路。电动自行车就应该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非要抢机动车的道,那不是把自己往“虎口”送吗?
“五选一”违法处罚新套餐
近日,塘厦公安交警在集中出行高峰时段,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劝导教育“五选一”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凡是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头盔、逆行、闯红灯等的,交警与交通安全劝导员会将其截停,耐心指出其交通违法行为,随后要求违法驾驶人按照“五选一”的方式,在交通安全宣教点接受劝导和教育。
“五选一”包括:
1.观看15分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2.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3.以志愿者身份体验执勤并参与劝导;4.举着印有交通安全标语的宣传牌站岗;5.通过微信朋友圈或微博发文反省违法行为。
现场接受“五选一”劝导教育的街坊
他们无论是选择举牌站岗
还是观看警示教育视频
或者是选择朋友圈转发集赞
体验结束后,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会
带头遵守交通规则
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交通安全牢记心中,落到实处
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
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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