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冲出来集体做了这件事!仅有几秒,却让塘厦人骄傲!
早上9点多
“砰”——
猛烈的撞击声划破了早晨的宁静
一辆三轮车与小车相撞
在后方的一辆白色轿车
直接就停下了
01
救人,救人要紧
这是近日
发生在塘厦平山先锋路与宝岭路
十字路口的一幕
当天
一辆白色粤S号牌
行驶至十字路口时
一下子与经过的三轮车发生剧烈撞击
随后三轮车侧翻在路上
三轮车驾驶者
被压在了车下,动弹不得
这一幕
让人十分揪心
也就在几乎同时
途经的一辆白色轿车
立即停靠在路旁
司机大哥开门而出
奔向事故车辆
相继跑来的
还有路边的小贩、沿街商铺店主、
经过的路人等
大家纷纷参与救助
02
感谢“无名的人”
现场的街坊
在确认三轮车驾驶员
被平安救出后
主动报警求助
这一群救人的人
没有留下姓名
便匆匆离去
“他们停下来是帮我的
把人都扶出来他们就走了”
在一片慌乱之中
被救的三轮车驾驶员还来不及
说一声感谢
这群好心人就散开了
事后
小编联系上了其中一位
出手帮助的好心人
他就是
石鼓警务室义警王营军
当时没想那么多,听到有响声,出来看到大家都跑过去,第一反应就是上去帮忙。有人需要帮忙,能帮就帮……
上一幕揪心,下一幕暖心
路过的陌生人
谢谢你们!
03
路口不让行,小车全责!
事故发生后
塘厦公安交警第一时间
到达现场
经过初步判定——
事故是由于小车未让右侧通行的三轮车先行,故机动车驾驶员沈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那么,为什么“右侧车辆要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
◎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所谓“让右原则”,就是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就要执行让右原则。
图片来源@天津交警
那到底开车时
要怎么“让”,才能避免事故?
看下文详细解读!
▼
1、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且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如下图所示,即灰色车要让白车先行。
2、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但有让行标志的交叉路口,有让行标志的一方需要让行。即白色车辆需让行灰色车辆。
3、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一方直行,遇另一方左转,则左转车辆让直行车辆先行。
4、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一方右转,遇一方左转进入同一方向车道,则右转车辆应让左转车辆先行。
5、特殊的十字路口:环岛,岛外让岛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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