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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坊爆料!有人私拆护栏,“霸占”非机动车道……

塘厦公安 2024-04-12

道路交通设施

是安全出行

必不可少的“伙伴”

然而有些人

对待这些“伙伴”

却不那么友好……


↓↓↓


01

街坊爆料!非机动车道被破坏


为保障道路的安全和畅通

塘厦越来越多道路装上了

非机动车道护栏

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分离

不仅能减少交通事故

还能改善交通秩序



近日,小编在评论区

收到街坊的爆料:

塘清路路段的非机动车道设施被破坏


接到爆料后

小编来到塘清路

看到好几家店铺门前的

非机动车道护栏被拆掉







本来完好的护栏出现了一个个缺口

而非机动车道上还堆放着护栏

不时有人把车开到人行道上




02

实地考察!联合开展行动


在塘清路两侧安装了

大量非机动车道隔离护栏

这些护栏起到

隔离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作用

提高了塘厦道路的车辆运行速度

有效预防和减少因非机动车

乱穿马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塘厦公安交警通过实地考察走访,发现有人觉得护栏影响店铺日常经营,或者为了停车方便,因此私自拆卸护栏。



护栏是城市交通管理的重要设施,破坏护栏是不文明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少数人这样做虽然方便了自己,却有损城市文明形象。


塘厦公安交警

联合塘厦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在执法巡查过程中

组织人员对沿路进行了修复



有关部门呼吁附近居民

要爱护公共财物

自觉维护城市形象




相关法律链接

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03

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交通护栏主要起到安全的作用
小编提醒大家

请大家爱护身边的交通安全设施

不要图一时之便、一己之便

私自拆卸交通护栏

影响路面车辆安全通行

同时给自己留下安全隐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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