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人打了10只鸟,当场被抓!@塘厦街坊,一起守护“厦天”任鸟飞……
立夏已过
清风从水面吹来
漫步河边
感受城市的流动
生活在塘厦的街坊
不知不觉中发现
满眼都是郁郁葱葱的绿色
PART 1
引得百鸟飞来
绿植、果实
走几步就会发现不一样的绿色
行走在城市森林中
呼吸的空气都是湿润的
舒适的环境
不仅吸引了街坊们休闲散步
还有这些“特殊的朋友”
图片来源:大屏嶂森林公园
踏青之余,观鸟也是不错的选择
大屏嶂森林公园作为众多候鸟漫长旅途中的一个安全庇护所和能量补给站
常见林鸟有红耳鹎、暗绿绣眼鸟、白头鹎、珠颈斑鸠、白鹡鸰、黑脸噪鹛、鹊鸲等
走出公园,漫步街头
也能在不经意间
与鸟儿们偶遇
PART 2
要善待,而非捕获
嘴馋男子结伴打鸟
自食其果落入法网
日前,横塘警务室巡处队员巡逻经过塘清东路路段时,发现两名驾驶电动车的男子形迹可疑,民警示意两人停车。
两名男子神色慌张,民警立即采取措施,经检查发现,两名男子身上带有弹弓、钢珠等工具,并从其电动车上缴获鸟类10只。随后,塘厦经侦大队迅速开展侦查调查工作。
经相关部门核实
10只鸟类均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据犯罪嫌疑人车某交代
两人用弹弓将树上的鸟儿打下来
想要带回家煮来吃
在半路被警方查获
目前,嫌疑人车某、徐某
因涉嫌非法狩猎已被塘厦警方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时间
01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02
非法狩猎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保护野生动物
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
塘厦警方将严厉打击
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
如果群众发现有相关违法行为
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警民携手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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