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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文明委印发《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社会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省文明办相关负责同志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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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A答: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五大创建”为重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人民群众群策群力、共建共享、改造社会、建设美好生活的创举,是提升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是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要求落实到城乡基层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
2.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意见》?
A答:此次我省出台《实施意见》,就是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项目举措。通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明显改善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居民生活质量,不断增强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浓厚的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社会风尚,显著提升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巩固全省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3.主要涵盖那些方面的重点内容?
A答:为推动我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实施意见》主要涵盖以下11个方面的内容:
1.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岗位上做一个好员工,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
2.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重要传统节日以及其他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民俗文化活动
3.发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方志敏精神。传承好革命先辈的红色基因,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4.加强诚信建设。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市场、诚信示范街区和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创建。
5.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打造江西“好人文化”品牌,不断深化典型人物的发掘选树活动。
6.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7.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办好网上“江西好人馆”。实施“网络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推进网络文明传播“万人计划”,不断壮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让公益精神弥漫网络空间。
8.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大力推广“社工+志愿者”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志愿者参加经常性服务。
9.展示美好江西形象。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加大交通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大力营造安全、有序公共交通环境。
10.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地方文化资源优势,积极开发陶瓷文化、客家文化、傩文化、临川文化等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传统的特色文化,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名片。
11.注重提升群众科学素质。鼓励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学校和企业建立特色鲜明的科技场馆、科普基地、科普e站、科普网站。
4.《实施意见》有什么特点吗?
A答: 我省在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五大创建过程中,形成了“诚信红黑榜”发布、“文明信用户”创评、“村史馆”建设、“生态文明示范村”帮建、“社工+志愿者”模式等独具江西特色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这些有益探索都写入了《实施意见》。
附:《实施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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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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