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工信数据〔2023〕94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山东省“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我厅制定了《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5月30日
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山东省“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和《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持续推动全省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实施数据要素化专项行动,深化市场化配置改革
1.提升数据要素供给能力。聚焦经济发展、民生服务等领域需求,加快推动数据要素化进程,探索合作开发、授权运营等差异化模式,促进产业数据和公共数据高效、高质量汇聚。引导产业链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发挥带动作用,加大与中小微企业双向数据授权,合理扩大数据资源共享范围,探索“数据、平台、算法、安全”一体化服务新模式。2023年底,培育50家左右数据要素型重点企业,围绕工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遴选部分重点企业探索开展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试点和数据资产化、数据资产入表试点,丰富数据资源供给。
2.持续提高数据治理水平。加大《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简称 DCMM)贯标推广力度,遴选一批DCMM贯标试点地区、试点企业。发挥省级“创新服务券”引导作用,面向制造、能源、金融、医疗、交通等领域开展宣贯工作,推动企业参与DCMM贯标评估。支持各市出台配套措施,加快培育本地化贯标支撑机构和服务队伍,提升咨询指导、培训辅导、知识普及等评估咨询服务能力。2023年底,全省通过DCMM2级及以上贯标评估企业数量累计达到300家以上。
3.推动数据要素高效配置。围绕数据共享开放、流通交易和开发利用,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交易范式,探索搭建全省数据交易流通、共享收益平台服务体系。依托全省布局建设的数据交易机构,开展数据(产品)登记和流通交易,通过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形式向社会输出数据价值,提供数据资产化、合规化、标准化等增值服务。加快培育一批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强化价值发掘、技术开发、确权登记、资产计价、审计结算、交易撮合等服务能力,成立全省数商联盟,打造“共同使用、共享收益”数商共赢生态圈,2023年底,力争数商生态企业达到100家以上。
二、实施六大生态建设行动,构建繁荣有序产业生态
4.深入开展数字“繁星”工程。深化产业数字化场景应用,推动数字企业以大数据技术创新引领工业、农业和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发展,遴选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大数据产品赋能应用案例。鼓励发展数据标注、数据清洗、数据交换等新业态,指导第三方机构持续推进大数据产业“双数评估”,筛选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的大数据产品,形成省内重点大数据技术产品、服务产品供给目录。打造全省示范大数据产品库,加大产品集中推广力度,2023年底,入库培育优秀大数据产品达到500项左右。
5.深入开展数字“龙腾”工程。加大企业培育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开展大数据业务剥离重组,推动大数据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不断提升自主创新水平。编制2023年度大数据产业图谱和数据信创生态资源开放目录,引导大型厂商、龙头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数据、算法、算力等资源,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合作。探索建立数字化企业分级分类评价体系,支持大数据企业向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梯次发展,鼓励申报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平台、大数据“三优两重”项目、数据安全管理试点等。2023年底,全省打造50家以上大数据标杆企业。
6.深入开展数字“沃土”工程。加速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突出济南、青岛双核引领作用,重点打造一批以数据信创产业基地为核心的大数据产业园区,形成大数据产业规模发展、产业链合作互补发展、区域辐射带动发展的新格局。加速完善产业园区配套服务设施,持续提升园区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水平,营造企业良好成长环境。建立大数据产业园区库,加强大数据产业园外部交流合作,鼓励园区企业开展横向协作和跨区域合作、飞地合作。2023年底,入库培育大数据园区数量达到80个左右。
7.深入开展数字“雨露”工程。提升社会机构政策咨询、标准研究、体系认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代码托管等公共服务能力,开展数字化转型宣传和辅导,助力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快培育面向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型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各市对接国家级、省级行业机构,加强大数据自主可控应用实验室、信创适配验证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形成一批大数据领域特色公共服务平台。2023年底,力争建成重点公共服务平台5个左右。
8.深入开展数字“焕新”工程。加强数据信创应用推广,面向制造、能源、金融、教育、医疗、交通、商业等重点领域,通过改造、置换、更新、替代等方式扩大大数据应用范围,提升全社会数字化自主可控与安全可靠能力。推动建设大数据和信创公共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公共设施、公共技术支持等服务,满足企业通用领域大数据及信创产品检验检测与适配验证需求。加强政策引导,支持企业打造具备山东特色的信创解决方案,建立完善全省数据信创厂商库和解决方案库,形成省内数据信创解决方案示范目录。2023年底,培育数据信创应用示范单位达到50家以上。
9.深入开展数字“匠心”工程。加强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大数据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技能型“匠心”人才库,根据大数据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广泛开展数据治理、技术创新类数字人才培训评价认证,增强大数据人才供给能力。加大对企业家和技术带头人培训力度,2023年大数据相关培训达到1000人次以上。持续开展总数据师制度建设,推动企业构建数据驱动的生产模式、管理体系和决策方式。2023年底前,累计培育200家以上总数据师制度试点企业,培养一批具备工匠精神的全栈式、复合型数据信创职业技能人才,选树一批大数据领域“引航专家”“领军人物”“智慧工匠”。
三、实施数字赋能专项行动,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10.提高工业企业数字赋能质效。加快推动工业企业在更广范围、更深层级开展数据采集、传输、存算、管理及应用,聚焦我省“十强产业”和重点行业,支持具备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构建“产业大脑”“企业大脑”,建设一批国字号产业链“数字经济总部”项目,打造一批创新能力突出、典型示范性强、应用成效明显、经济效益显著的数据驱动型“晨星工厂”。2023年底,力争推动1000家左右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数据赋能专项行动,以工业大数据驱动制造业资源优化配置。
11.深化“数实融合”赋能产业升级。坚持行业应用牵引,深入开展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建设,全面推动大数据赋能各行各业转型发展。大力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建设“5351”数字经济创新平台体系,2023年力争培育创新实验室15个、创新中心60个、创新服务机构10个、创新人才基地20个,推动产学研用各方联合开展数据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繁荣数字经济新模式、新业态。
四、实施数据安全保障行动,筑牢产业发展防护基石
12.提升数据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开展数据安全宣贯活动,推广数据安全管理认证(DSM)和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贯标评估(DSMM),指导企业完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出台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完善数据分类分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督检查等管理机制,规范数据处理活动。加快落实企业数据安全措施,面向重点工业企业开展重要数据识别和目录编制、备案管理等工作,提升企业数据安全管理能力。
13.强化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开展数据安全“双评估”行动,指导重点工业企业围绕数据安全管理要求开展自评估,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检查评估,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数据安全防护水平。组织开展工业数据安全应急演练、攻防对抗、技能培训,以共建实验室、创建实习实训基地、数据安全竞赛等形式,鼓励企业加快培养复合型、专业型数据安全人才。开展数据安全风险信息报送工作,识别并管控数据风险,指导企业规范、高效处置风险隐患,提高企业数据安全防控及事件处理能力。
14.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出台山东省数据安全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加快提升数据安全产业综合实力。加强数据识别、数据脱敏等关键技术攻关,推进安全多方计算、联邦学习、同态加密等数据安全技术的部署应用,提高数据安全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面向数据安全合规需求,推动开展数据资产管理、安全体系设计等数据安全规划咨询服务,培育数据安全服务产业。遴选一批具有市场潜力和广泛应用前景的数据安全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并进行宣传推广,力争2023年数据安全产业规模超过2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