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务 || 飞天文艺微刊文学月奖评选办法
2017年第54期 | 本期7版 | 总第54期
飞 天 文 艺 微 刊
文学月奖评选办法
为了充分尊重作家的创作成果,对社会、作家和读者负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发表在飞天文艺微刊的优秀文学作品进行奖励和宣传,进一步延伸作品的传播时间和影响力,鼓励作家创作出更多更优秀的作品,飞天文艺微刊编辑部通过广泛征询专家、学者及作家和读者的意见和建议,决定设立飞天文艺微刊文学月奖。文学月奖作品将作为评选飞天文艺微刊年度文学奖的唯一参评作品。
一、评奖期限:
文学月奖为持续性评奖活动,每月评选一次,原则上第二个月公布第一个月的评奖结果。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二、评奖范围:
(一)作家自愿投入飞天文艺微刊邮箱的具有自主版权且授权飞天文艺微刊发表并被原创保护的文学作品。
(二)飞天文艺微刊转载或摘编的文学作品,暂不参评。
(三)已在飞天文艺微刊发表的文学作品,如发现存在剽窃、版权纠纷等违规现象的,不参评;已经评为月奖的,立即取消。
(四)书画、音乐、影视、摄影、戏曲、视频、音频等艺术类作品暂不参评。
(五)参加飞天文艺微刊征文、访谈、展示、专题等活动的文学作品,暂不参评。
(六)飞天文艺微刊签约作家的作品均在参评之列,并与其他作家享受同等待遇。
(七)飞天文艺微刊编委和工作人员的作品,不参评。
三、奖项设置:
(一)每月设立人气奖1名:
1、当月阅读量第一的文学作品即获当月人气奖。
2、一年内,每月的人气奖获得者不得重复(即同一位作家每年只能获得一次人气奖),如遇同一位作家的作品阅读量在第二月仍居第一时,则取当月阅读量第二的作家作品为人气奖。依次类推。
3、获得当月人气奖的作品,不再重复参评当月文学奖,但可以参评飞天文艺微刊年度人气奖的评选。
(二)每月设立文学月奖5名:
在当月发表的小说、散文、纪实、文学评论、诗歌、词赋等体裁中(暂不含剧本和歌词),通过飞天文艺微刊编委会和作家、读者代表的充分讨论,依据文章的质量、数量、读者反响程度等情况,酝酿推荐5—8篇入围参评作品,并综合考量以下因素,最终评选出5篇文学月奖作品。
1、参考读者和网民在该文章下的评论(留言)、点赞等情况,时限为该文章发表之日至当月底。
2、参考该文章在读者中的实际影响(飞天文艺微刊编辑部将在读者群中进行随机回访)。
3、参考该文章的阅读量,时限为该文章发表之日至当月底。
4、参考该文章的网络投票数。
5、允许某一种体裁空缺,也允许同一种体裁出现多篇参评作品。
6、获得文学月奖的作家允许重复获奖,一年内获得三次以上(含三次,时间可间隔亦可连续)文学月奖的作家作品,在飞天文艺微刊年度文学奖评选中,由本人确定一篇作品参评,参评作品享受加5分的分值待遇。
7、一年内获得三次以上(含三次,时间可间隔亦可连续)文学月奖的作家,经作家同意,将成为飞天文艺微刊的签约作家,享受签约作家待遇(具体待遇将在《飞天文艺微刊签约作家协议》中载明)。
(三)获得文学月奖的小小说和闪小说,即为“金百合小小说(闪小说)月奖”。
四、奖励办法:
(一)在飞天文艺微刊公布文学月奖和人气奖的获奖作品及作家名单,集中展示作家风采。
(二)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纪念品和奖金。
(三)文学月奖和人气奖作品均向报刊杂志推荐发表,稿酬由相关报刊杂志支付。
(四)文学月奖和人气奖作品均进入飞天文艺微刊年度文学奖和年度人气奖的参评程序。
(五)入选飞天文艺微刊年度文学奖的月奖和人气奖作品,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集中展示或由出版社结集出版。
(六)文学月奖和人气奖的奖金金额取决于单位和个人赞助及飞天文艺微刊的当月打赏量;获奖证书和纪念品均由飞天文艺微刊编辑部提供。
(七)具体奖金金额在月评结束后与获奖名单同时公布。
五、本办法解释和修改权属于飞天文艺微刊编辑部,自2017年4月1日起实行。
飞天文艺微刊编辑部
二O一七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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