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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战“疫”在行动】线上微课第一讲:坚持首善标准 严守十项纪律 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习培训不间断、自我充电不放松,推动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按照院党组对于教育培训工作的指示要求,在充分利用北京市干教网、中检网院和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的基础上,创新学习培训方式,组织我院各领域检察业务专家、业务骨干录制系列微课程,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培训,进一步夯实应对风险挑战的政治思想基础,丰富专业知识储备,不断提升检察人员自主学习培训水平,共同战“疫”、共克时艰。






坚持首善标准

严守十项纪律

坚决打赢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阻击战

(要点版)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突如其来、急如星火,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高检院和市院部署要求,我院迅速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完善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南》,研究提出了《关于检察干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十项纪律》。“十项纪律”汇集了疫情防控的各项核心要求。


01 带头履行防控责任

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是我们作为共产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政治责任,也是我们作为检察干警和公民个人的法定义务。


打铁先得自身硬,执法者、司法者必须是守法的模范才能服众。


作为首都检察干警:


我们必须树立首都意识,带头响应党中央号令,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以首善标准,为党中央“站好岗、放好哨”。

服从、配合、协助疫情防控的指挥和安排,依法接受调查、检验、隔离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严禁在日常生活、工作、外出过程中出现不支持、不配合、不服从管理,做出有碍疫情防控、有损检察形象的行为。


02 带头做好健康防护

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怎样做到科学防护?


参见中国疾控中心、北京市疾控中心编发的系列防护指南,本院《工作指南》。


戴口罩。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时;传阅文件、集体开会、在楼道走动、在食堂打饭时。要带头遵守“公职人员不得佩戴N95医用防护口罩”。

勤洗手。餐前餐后、便前便后;戴眼镜、摘眼镜揉、眼睛前,打喷嚏、擤鼻涕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单位后,外出回家后;用手按电梯按钮、转动公共门把手时,可用纸巾等隔离防护,如无防护,也要及时洗手。

测体温。建议每天早晚进行体温和健康检测。特别是从外地返京居家观察的同志,无论是进行14天强制性医学观察还是普通的居家观察,都应当每天测体温。到单位办公的同志,无论步行、还是开车,进大门都要配合安保人员测体温。体温异常的,比如超过37.3℃,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03 带头服从工作安排

落实好弹性工作和AB角补位工作机制。鉴于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各部门正在为各相应工作岗位确定AB角,AB角之间要按一定周期交替执行到单位办公和居家办公,以确保机关正常运转所需要的有生工作力量。


落实好居家观察和必要的集中隔离安排。

执行14天强制性医学观察的人员范围:

春节后返京;

春节后有同住的家人从湖北地区返京;

所住小区内出现确诊病例;

与病例有接触史。

观察期间居家办公,观察期满确认身体无异常后再到单位办公。


一旦本院干警出现疑似、确诊病例或被确认为“密切接触者”,那么与该干警密切接触的同志都要安排集中隔离。院里将在医疗机构、疾控部门指导下协助做好相应的服务保障工作。


04 带头落实社区报到

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和院党组都在第一时间对发挥“双报到”机制作用,组织动员在职党员积极投身社区疫情防控提出了明确的时限和工作要求。


冲上一线、主动报到。建议所有党员干警,特别是外地返京尚在居家观察期间的干警,优先采取电话、网络、微信、党员E先锋平台等多种方式,完成向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的任务。


发挥优势、服从安排。在落实好社区安排的值班值守、巡查巡逻等工作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发挥特长,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管用有效的防控工作,如开展抗击疫情法治宣传、政策宣讲、调查研究、建言献策等工作。工作情况要及时报送给所在党支部并在“党员E先锋”中记录。


做好防护、确保安全。大家参与社区群防群控,个人健康和安全是第一位的,要做到帮忙不添乱,避免出现由于没做好个人防护而感染的情况。对于在出现确诊病例的小区参与疫情防控的同志,任务结束后,要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医学观察要求。


05 带头执行请假制度

在抗击疫情的战场上,首要的就是听从号令,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因而防疫期间必须进一步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


非因疫情或健康原因,原则上一律不得安排休假。各类请假都要严格履行请假程序,假期结束后及时销假、返岗工作。未经请假程序,应到单位办公而擅离职守的,应居家办公而联系不上的,按旷工处理。


非因工作需要,所有干警原则上不得离京。如确需离京的,须按规定履行离京外出请假报备程序。对未经请示报告私自离京的,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06 带头如实报告情况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执行的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全院干警每天要向所在部门报告以下情况:

一是干警本人当日的健康状况,比如是否有发热、乏力、咳嗽等不适症状;

二是与干警同住的家人、亲属有无上述不适症状;

三是居住小区是否出现或者有无新增疑似、确诊病例;

四是干警本人及同住的家人、亲属是否接触过病例或湖北地区人员。


此外,如果干警本人或同住的家人、亲属离京、返京或者返京后居家观察期满,应当在当天“零报告”时一并报告。如果干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或者出现其他突发的异常情况,应当第一时间报告给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报告给院领导,及时协调安排就医。


每天大家报告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要迟报,不要漏报,更不能瞒报。


07 带头拒绝聚会聚集

“少出门,少聚集,人多不去凑热闹”


遵循院里、家里“两点一线”的生活轨迹,严禁组织、参加各种聚会、聚餐、串门、探亲、访友等活动。


在机关食堂用餐时,遵守错时就餐、分散用餐规定,餐前、餐后均按要求佩戴口罩,用餐期间避免谈话交流,尽量压缩就餐时间。


在单位办公期间,尽可能采用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沟通工作,减少不必要的见面和聚集。


需要开会时,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视频会议方式。


如果通过视频方式研讨案件,应当隐去相关人名、地名、机构名称等显著辨识性信息。


08 带头忠实履行职责

当前的特殊时期,院党组提出了“一手抓自身疫情防控,一手抓日常检察工作”这个“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方针,目标就是既要防控疫情、确保安全,又不因此怠于履职、延误工作。


日常的检察工作不停、不等、不拖。院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办案节奏可以调整,但不能超过法定时限;办案形式可以变通,但不能逾越依法规范”。


办理涉疫情案件更要抓紧抓好,努力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


要更加强化担当作为和斗争精神,自觉克服消极等待、停脚放松、拖延推诿倾向,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妥善运用案头工作与现场办公、单位办公与居家办公、个人承办与视频会议等工作方式,抓好各个案件的办理、各项工作的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履职尽责。


09 带头提升业务素能

为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习培训不间断、自我充电不放松,按照院党组要求,政治部专门作出了安排,在充分利用北京干教网、中检网院、学习强国等在线学习平台的基础上,组织我院各领域检察业务专家、业务骨干录制了系列微课程: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精神要求和防护指南;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

对高检院刚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专题解读和培训;

刑事、民事、行政等检察业务。


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学习研究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两高、公安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


10 带头规范网络言行

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也是一场舆论战。


在这场斗争面前,作为检察干警,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要有舆情意识、阵地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宣传纪律,以实际行动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这场大考,是一块试金石,也是一面“照妖镜”。以下“十类干部”在各地疫情防控中也有所暴露并引起关注:


一、不当回事、不在状态的干部;

二、畏畏缩缩、躲躲闪闪的干部;

三、高调表态、不敢靠前的干部;

四、妄议非议、信谣传谣的干部;

五、消极等待、束手无策的干部;

六、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的干部;

七、作风疲沓、工作松懈的干部;

八、拈轻怕重、推诿扯皮的干部;

九、擅离职守、脱岗失职的干部;

十、不听指挥、延误工作的干部。


这样的干部,坚决不能做!希望大家引以为鉴、引以为戒。


我们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严守纪律,落实责任,把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位,我们就一定能夺取这场抗疫斗争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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