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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家简法 | 本计划出国读书,和朋友出去“玩”了一夜后,他前途尽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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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将通过一个案例

来聊一聊交友的那些事儿

(以下内容源于真实案例)







案情回顾

小郑是个成绩优秀的学生,在某中学国际部上学,准备高中毕业去国外读大学。案发当晚,因为与母亲吵架,离家出走,为了气父母,直到深夜也没有跟家人联系,也不打算回家,跟随同学小林等人去了酒吧。


他们在酒吧灌醉了一个女孩,她也就是本案的被害人,后来小林提议带被害人去酒店开房,小郑不好意思不去。到达酒店之后,小林首先强奸了被害人,轮到这个小郑的时候,他很害怕,本不想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但怕小林等人嘲笑,于是也同被害人发生了关系。


由于认罪态度好,在犯罪中起的作用小,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后情况

小郑的行为不仅给被害人造成了伤害,自己和家人也受到了沉重打击。


他的父母听说儿子犯了罪,日日以泪洗面,你们可以想像家长该有多么着急痛心。在经济方面,父母给他请了非常好的律师,加上赔偿被害人,支出了将近一百万人民币。


小郑本来是可以申请美国排名前30的大学出国深造,前途一片大好,因为有了犯罪记录,不可能再去国外念书,他上的国际部又不能参加国内高考,只得重新找学校从高一上起。


小郑说被关在看守所半年左右的时间,每天都度日如年,非常煎熬。从看守所放出来之后却整天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因为很多人都非常关注这个案子,他很怕自己的行为被曝光,稍有风吹草动就担惊受怕。即使找一个新学校上学,也很怕面对老师同学,说不定哪天自己的所作所为会被别人知道。




郑同学的经历非常典型,他反映出青少年成长多方面的问题。

离家出走、夜不归宿

小郑没有正确处理青春期与父母的关系离家出走,是他犯的第一个错误。案发之后,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见到他,他非常后悔,他说如果那天不跟妈妈吵架,不离家出走,就不会发生这些事了。




检察官提示:同学们正处于青春期,感觉到与父母有代沟,没有共同语言,甚至观点有冲突,其实这很正常。但实际上,你们的独立和成熟是十分有限的,并不能够真正理解应对生活的复杂。建议大家多与父母沟通,不能达成一致就各自保留意见,不要说伤人的话,不要争吵,即便发生争吵,也不能离家出走。离家出走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不小心就会受到不法侵害或者卷入犯罪事件。


同时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要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未成年人“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属于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父母、学校、公安机关等都有对其进行教育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交友不慎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与小林等人在一起是小郑犯的第二个错误。





检察官提示:希望同学们要多与品行端正的同学来往,杜绝和不良青年在一起;中学生正是一个对什么事都似懂非懂的年纪,你们不再像小学生那样依赖老师父母,朋友对你们的影响是最大的。中学生将朋友看得特别重要,所以交友要非常慎重。与品行不端或有不良习惯的朋友在一起,轻者沾染恶习,重则引发犯罪。


出入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场所 

案发当晚,小郑跟随小林等人进入酒吧消费,是他犯的第三个错误。网吧、酒吧、歌舞厅等场所鱼龙混杂,很容易接触到不良信息和群体。




检察官提示:在办案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在酒吧、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不良社会人员后被带坏,或者因玩游戏缺钱去盗窃抢劫走向犯罪,同学们千万不要去这些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场所。


如果有人带你或者你知道有人带领身边同学去上述场所,应当及时告知家长、老师或进行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盲目从众

试想小郑如果不跟着小林等人去酒店,他就不会犯罪,这是他犯的第四个错误。




检察官提示:在办案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案例,有些同学知道同伴的行为是违法的,碍于面子或哥们义气不好意思不去,有的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跟着去只要什么都不做就会没事,这些想法都是不对的。


比如说,跟着同伴去抢劫,你站在一边什么也没说,也没动手,也不参与分配抢到的财物,但是只要你在犯罪现场,即使你什么都没有做,你仍然对被害人的心理起到强制作用,通俗地说就是对实行者起站脚助威的帮助作用,这也是参与犯罪,也会受到法律追究。


所以,同学们,当你的伙伴准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你可以劝阻,如果劝阻不了,一定要找理由离开,比如说身体不舒服要回家,这一点很重要。


法治观念淡薄

不学法不懂法是这位同学存在的第五个问题。这位同学虽然功课不错,但是法律知识相当匮乏,他竟然不知道强奸妇女是犯罪,认为只要给钱就是合法的。




检察官提示: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一定要有法治观念,一定要以法律作为自己行为的底线。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两部法律都是为保护未成年人制定、修改的,同学们要认真学习,用好这两件未成年人保护的“铠甲”和“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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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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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张国维、王阿兴

排版: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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