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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做客北京新闻广播介绍娱乐场所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扎实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保护环境,在市院授权下,市检一分院第七检察部联合涉及冬奥服务保障工作的石景山、朝阳、海淀、延庆院未检部门或办案组,共同开展北京市检察机关“落实‘两法’,喜迎冬奥”娱乐场所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



日前,市检一分院检察官应邀做客北京新闻广播“警法在线”直播间,通过2期专题节目详细介绍“落实‘两法’,喜迎冬奥”娱乐场所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情况,并就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普法宣讲。


欢迎长按识别下列二维码收听节目、了解详情


寒假里,孩子哪些场所不能进?哪些设备限制玩?(上)


寒假里,孩子哪些场所不能进?哪些设备限制玩?(下)



节目要点文字版一并奉上:

本次专项行动督促整改的监督重点为:

一是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游艺娱乐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设备。


二是营业性娱乐场所经营者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未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三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市检一分院及相关区检察院在专项行动中,发现有关娱乐场所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同程度存在上述问题。

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和行政公益诉讼的检察职能开展法律监督:

一是联合执法、实地检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积极配合,通过采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督促整改等措施认真履职,以点带面全面开展执法工作,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形成强大合力,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沟通磋商,提出整改意见。市检一分院第七检察部针对上述发现的违法情形和突出问题,在联合执法后,继续保持与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的沟通磋商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是针对一些问题比较突出和严重的娱乐场所,建议行政职能部门再次予以核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等予以行政处罚。


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始实施,沉迷网络、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都属于该法规定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或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案件中发现,很多涉罪未成年人都存在上述不良行为或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案件就发生在上述场所中。因此,提示广大未成年人和家长,一定要准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的规定,自觉严格守法,远离不良行为,让青少年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成才。


文字:庞涛图片:李雷版:周奕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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