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案结2年,当事人再次求助,他们说:为民司法,没有终点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在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中,检察人员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检察和解,切实化解百姓的急难愁盼,消减当事人的奔波诉累,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


开展和解工作,不仅在案件审查办理期间,在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的全周期,有时也会延伸到案件之外。在检察人员的工作视线中,案件有时限、审查有期间,但为民司法、解民忧思,没有终点。


和解没有休止符

向前一步解民忧

“我就相信,检察官一定能帮我解决问题……”在市检一分院检察服务中心,孙阿姨对检察干警连连道谢。日前,市检一分院民事检察部门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促成两年前已办结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为年逾七旬的孙某某解除了后顾之忧。


2011年,孙阿姨将自己名下一套位于海淀区的房屋出卖给林先生,约定孙阿姨一家7日内将户口迁出。但直到2018年林先生出卖该房时,才发现孙阿姨一家的户口并未迁出。林先生以孙阿姨违反合同义务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孙阿姨承担20万元违约金。


该案经历二审、再审,2020年初,孙阿姨向市检一分院申请监督。受理该案后,第五检察部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于是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考虑到孙阿姨年事已高,判决及后来的执行对她的晚年生活有很大影响,检察干警耐心地进行释法说理,劝她尽快履行户籍迁出义务。


虽然没有支持自己的监督申请,但孙阿姨还是很认可检察干警,她说:“检察官很有耐心,让我感觉她们真值得信赖。”


2022年春节前的一天,当年的办案组成员再次接到孙阿姨打来的电话。孙阿姨表示,户口已从涉案房屋中迁出,希望检察机关进行调解,不再执行违约金。由于案件已审查终结,不再属于检察机关的受理范围,但检察干警也深知孙阿姨的困难,七十多岁的孙阿姨主要依靠每个月4000多元的退休工资生活,常年看病吃药,每个月500元的执行款对她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


看着孙阿姨蹒跚的步履,想到这位古稀老人的晚年生活,检察人员决定“向前一步”,帮助她。


工作分头展开,检察干警一方面跟孙阿姨讲法理、拉家长,稳定老人的情绪;另一方面,向对方当事人林先生进行情与理的劝说,通过一次次的电话交流沟通,在倾听中共情,一点点将老人的现实生活状况传递,跨越了春节,融入进法理人情……和解终于取得了积极进展。同时,检察干警还与执行法官反复沟通,详细询问了案件执行情况。


经过多轮协商,林先生最终自愿放弃剩余未执行约15万元,同意和解。至此,孙阿姨的后顾之忧解决了,两家人的矛盾纠纷也彻底化解了。



签订和解协议那天,孙阿姨激动万分,“感谢检察官,帮我们老百姓解决了大问题!”


检察官的面前是人民,检察工作必须装着人民。群众冷暖期盼,是检察人员做实做细做好工作的航标。近年来,市检一分院已有几十件案件通过和解实现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和解金额达2000余万元。工作中创新“倾听—共情—选择”三步法,总结提炼出“法”“理”“情”“公”“联”五步工作机制,串联起整个检察和解过程。检察人员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融通法理情,消解对立、消除戾气、消融隔阂,挽回因诉讼而支离破碎的亲情,引导市场主体守法重信,助力小微企业经营脱困,用检察温度为首都生活增添人情味,用检察服务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护航。



文字:刘晓明 冯莎 李帅
图片:刘晓明 张蕾蕾 林敏
排版:周奕璇


往期回顾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