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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一分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村基层组织成功和解一起继承纠纷


因为遗产继承纠纷,祖孙两代对簿法庭,又因对分配金额争执不下,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血缘至亲为何矛盾至此?检察官如何理清家务事?


近日,市检一分院在办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检察监督案中,积极借鉴发扬“枫桥经验”,联合村基层组织促使案件达成和解,妥善化解家庭内部祖孙两代间的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效果,得到双方当事人及所在村委会的高度评价。


案情回顾

原告小张与被告焦奶奶是祖孙关系。小张4岁时父母离异,他便跟随母亲长大。2000年,小张的父亲去世,村委会于2014年、2017年先后两次发放小张父亲的劳龄款共计69000余元,其中属于小张父亲的遗产54000余元,小张分得9000元,其余发放给了焦奶奶等亲属,其他亲属均将钱款交给焦奶奶供其生活使用。但小张认为自己所应分得的金额不止于此,于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向法院提起法定继承纠纷诉讼,焦奶奶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一、二审法院认为,焦奶奶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应当多分遗产。小张认为,原判决认定遗产的数额有误,且遗产分配不公,少判给自己1万元左右的劳龄款。因不服二审判决,小张向市检一分院申请监督。


今年3月,市检一分院第五检察部受理本案,检察官综合考虑原被告的祖孙关系,争议款项数额不大,可能是家庭矛盾引发诉讼等因素,认为和解是处理本案的最佳方式,并为此开展了相关工作。


调查核实,厘清案件事实

检察官联系焦奶奶所在村委会,了解核实当事人双方关系和生活状况。村委会委员工作人员介绍,小张的母亲在离异前与焦奶奶婆媳关系紧张,曾发生过肢体冲突,于是焦奶奶拒绝与小张母子来往。小张从小跟随母亲长大,一直没有得到奶奶家的照顾,再加上如何分配村里发放的劳龄款双方也没有达成一致,矛盾进一步加深,引发了诉讼。


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听取了小张的意见,发现小张提起诉讼并不是只为了争取利益,其中有赌气的成分,其实他的内心很渴望来自奶奶的亲情。检察官认为本案具备和解的基础和空间,坚定了和解的工作方案。


联合基层组织,开展和解工作

5月,正值北京抗疫的严竣时期,各区相继实行居家办公,当事人无法来到检察机关,村里也不方便接待检察官。检察官决定联合村委会共同开展和解工作。检察官向村委会说明缘由和出发点后,村委会委员丁女士对检察机关感念亲情、为民司法的做法高度肯定,表示将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和解工作。


检察机关与村委会各自发挥优势,紧密配合:检察官制定和解方案,撰写法律文书,村委会委员在当地与双方当事人协商,随时反馈情况。检察官根据协商情况适时调整方案,村委会委员根据检察官的引导继续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在检察机关与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很快达成一致,同意和解,焦奶奶给付小张5000元,小张向检察机关撤回监督申请。


以情为重,积极传递法治温情

签订和解协议当天,北京各区已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检察官前往当事人所在地主持签订、履行和解协议。焦奶奶在签订和解协议后流下眼泪,拉着检察官的手表示,困扰自己五六年的官司终于结束,再也不用去法庭了,自己遇上了好检察官、好村官,感谢检察机关,感谢政府。



在村委会的见证下,检察官将5000元交付给小张,并告诉他,奶奶心里其实一直惦记他。小张说,自己从小没得到奶奶的疼爱,通过和解,心结打开了,以后也会去看望奶奶,好好工作生活。



案件无大小,民生无小事。市检一分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能动履职,切实践行检察为民。本案的成功和解,是检察机关联合村基层组织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有益尝试。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检一分院将继续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和发扬本院民事和解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办案质效,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为民实事,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文字:何晓丹

图片:杨仁杰

排版:周奕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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