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尿毒症男子募捐8万,花10万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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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4岁的重庆小伙王浩(化名)因患尿毒症在网上募捐8万多元。几个月后,他全款买了一辆10多万元的SUV车。
近日,媒体曝光此事后,王浩这一举动引发了众多捐助者的质疑:不是没钱治病吗?怎么有钱买车了?王浩向重案组37号(微信号:zhonganzu37)回应称,自己确实患有尿毒症也买了车,买车是准备跑滴滴来赚钱治病。
▲王浩在朋友圈发布买车的消息。 网络截图
自称患尿毒症募捐 筹款8万却买车
王浩的朋友庄先生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号:zhonganzu37),今年6月10日,王浩在朋友圈发了一个募捐链接。募捐信息显示,2015年底,王浩从重庆前往东莞打工,今年5月31日被当地医院确诊患上肾衰竭并到了尿毒症期,由于无力支付巨额医疗费用,不得已向社会募捐,募捐目标为50万元。信息后面,附有几张王浩在医院的照片及其身份证照。该信息已被募捐平台轻松筹审核通过,共有1674人通过该平台捐款,王浩筹集到87226元。
“看到信息后,我联系了不少好友给他捐款,我们共捐了四五千元,其中我捐了300元。”庄先生说,自己工资只有3000元左右,300元虽不多,也算是尽绵薄之力。
▲王浩通过筹款平台筹得8万多元。 网络截图
9月13日,王浩发了一条朋友圈称,他和母亲一道在4S店提一辆SUV车。王浩还高兴地表示,“家中新添成员,空间很大,满足一家的需求。”
庄先生感觉受到了欺骗。“我本来都没什么钱,还给他捐款,结果他竟然买车了!”
庄先生查询了王浩所提SUV,最低售价都要11万多元。他将王浩买车的消息告知了捐款的几个朋友,朋友们都炸开了锅。他们通过微信、QQ和手机质问王浩,结果全被拉黑。
回应:买车为开滴滴赚钱治病
王浩就诊的重庆当地一家医院证实,王浩6月后的确在做尿毒症治疗。
王浩的母亲蔡女士对媒体表示,王浩每周要透析3次,由于医保还没办下来,每次透析都要800多元,一个月就是万元左右。对买车一事,蔡女士称,买车的钱是找亲戚借的,捐款全都用于治疗,并没有挪用。“听说今后跑滴滴必须要10万元以上的车,所以才买了辆SUV”,她解释道。
昨日,该众筹平台市场部负责人于先生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号:zhonganzu37),筹款已在今年6月结束,平台方经审核后,已将筹集的善款汇入王浩银行卡账户中。“善款是否被挪用,目前无法通过平台查询”。
王浩表示,全家目前仅靠父亲在外打工的工资维持,而自己的病需要长期透析,募捐的钱肯定不够。“我这情况也很难找到固定工作,所以才借钱买车准备跑滴滴赚钱,以减轻家里经济负担。”
探员追问
此举是“骗捐”还是“自强”?
律师称此举不构成“骗捐”;筹款平台认为受助者应“自强”
有捐款者认为,王浩一家不该夸大家庭困难情况:能找亲戚借到钱,为什么还要在募捐平台上说“不得已而面向社会筹款”?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律师介绍说,目前出台的《慈善法》并没有具体规定个人救助行为,网上众筹属于类似于民法上的请求赠与的邀约邀请,至于捐款全凭个人自愿。现在王浩确实因患有尿毒症,需要资金进行救助,这一点有相应的医院证明,其在众筹上宣传的病情和实际病情并无不符,因此不构成“骗捐”。
此外,《慈善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也就是说个人不能公开募捐,但不禁止个人求助。王优银认为,王浩一事发生在《慈善法》实施前,且还是通过合法的筹款平台筹钱,无可指摘。
该众筹平台市场部负责人于先生对王浩的行为表示理解。他认为,尿毒症患者无法从事长期的体力劳动,为了后续治疗以及维系家庭生活,能自主决定工作时间的“滴滴打车”无疑是王浩最恰当的选择。尿毒症需要长期治疗,尽管8万元善款解决了暂时的治病需求,但后续治疗费用依然是未知数。“当事人不能靠捐款活一辈子,买车跑滴滴也算一种自强的表现”,他说。
如何保证众筹善款发挥作用?
律师称监管存在天然难点;从业者建议将善款转入医院
王优银律师认为,保证社会捐助起到捐助效果,最根本的还是要建立良好的监管机制,比如要鼓励众筹平台加强自律,支持建立行业协会,并要求众筹机关进行信息披露、资金运作、发起人资质等方面制定行业规范。
“目前我国尚未有明确监管众筹行为的详细规定。”王优银表示,众筹具有门槛低、多样化的特性,普通民众也能参与到众筹当中,因此监管存在着天然的难点。目前对于众筹资金的去向,主要还是由众筹平台进行监管,众筹平台要保证募捐人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对于捐赠者而言,也要对募捐的财产进行监管。
至于众筹剩下的钱,虽然说个人救助并未纳入慈善法的调整范围,但是个人救助所剩余财产可由慈善法调整。网上众筹属于为特定人募捐,通常有特定目的,当目的不存在时,继续拥有该财产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返还给捐赠者,当无法返还时,应该视为公益性财产,按照《慈善法》相关规定,捐赠给同类慈善组织。
该众筹平台市场部负责人于先生表示,由于筹集到的善款在法律上应属于受助人,平台没有控制善款的权利。他建议受助人在发起众筹时,应把善款直接提转到医院或当地基金会,以便善款能够用到实处。他介绍说,受助人可将善款直接转入医院,可以直接扣抵治疗费用,保证专款专用。
“一些受助人在治疗期间需要转院,将善款转入某一家医院会带来很大不便,我们建议将善款转入当地基金会或慈善组织,由他们代为管理。受助人一旦有需求,可向上述组织申请。”他说。
观点交锋
新京报记者 周佳琪 编辑 林野 张太凌 校对 翟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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