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乐平奸杀案再审宣判4被告人无罪,非等真凶出现才能洗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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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一件13年的疑案——江西乐平“5.24”奸杀案再审宣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宣告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此前,4名被告人因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宣判后4人反应平静,随即身挂着红缎大红花以自由人的身份走出法院,对此结果,辩护律师表示:“知道这一天会到来”。今天,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带大家来详细了解下这桩案件。
▲12月22日,被判无罪的黄志强(穿红黑运动鞋者)走出法院和律师握手。 新京报记者 王嘉宁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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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丨 实拍乐平案4名被告无罪释放走出法庭 家属为其戴上大红花。 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奸杀案判决:判死刑后重审 上诉改判死缓
2000年5月23日晚,江西省乐平市中店村发生抢劫、强奸、碎尸案,当地绿宝超市老板蒋某某和一外地女子郝某约会时双双遇害。2002年6月,中店村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汪深兵五村民被警方认定为凶手。
2003年7月17日,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四人死刑。当时法院认定,上述四人抢劫蒋泽才不成,合力将其用刀砍死,郝某逃跑后被追上,五人对其进行轮奸、杀害,次日又将其碎尸、抛弃。不过,郝某的尸体至今未发现。
四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江西省高院,2004年1月,江西省高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四被告人口供前后有明显不一致,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2004年11月18日,景德镇中院经过重审,再次判处四人死刑。四人再次上诉至江西省高院。2006年5月31日,江西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原判对4人所犯罪行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鉴于本案具体情况”,改判4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生效后,四名被告人与家属一直对判决结果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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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丨乐平案4被告无罪 家属:想赶紧带他回家 准备了烟花爆竹庆祝。 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真凶”出现法院再审:案件疑点多
2012年1月,乐平公安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04年以来发生的十余女性被侵害、4起命案成功告破,嫌疑人方林崽涉嫌绑架、强奸、猥亵、
抢劫、杀人。2013年10月,方林崽在法庭上自认他才是“5.24”真凶。
2015年7月31日,江西高院决定立案复查该案。
2016年4月27日,江西高院作出再审乐平“5.24案”决定。
2016年11月22日上午,江西高院还就本案召开庭前会议,决定2016年11月30日开庭再审此案。
据报道,江西高院决定再审后,侦查机关补交了一份新证据,该证据显示案发现场提取的27个烟头中,有3个烟头上提取的DNA与四申诉人同村人方林崽的唾液DNA吻合率大于99.99%。程立和等四人的代理律师一致认为,此案疑点颇多,四人不仅均无作案时间;现场也未采集到四申诉人的任何指纹、脚印、DNA等客观证据;并且四人供述的内容与现场勘查不一致,也与尸体检验报告相矛盾。
终审判决:证据不足,不排除指供诱供可能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第一、二审判决认定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及原审被告人程立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主要依据四原审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以及该有罪供述与在案其他证据印证一致。
但根据再审庭审中检辩双方出示的物证检验报告、法医物证鉴定书等新证据,以及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和再审期间调取的新证据,四原审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与上述新证据及原审卷宗内其他证据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四原审被告人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存疑;同时,本案不能排除存在指供、诱供的可能,四原审被告人有罪供述的合法性存疑。且本案缺乏能够认定四原审被告人作案的客观证据。
因此,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原审认定四原审被告人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四原审被告人有罪。
对四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本案存在刑讯逼供的意见,因无证据证实,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对辩护人提出蒋某某、郝某被害案系方某某所为的意见,因方某某案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法院不予采纳。对四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应当依法改判四原审被告人无罪的意见,对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依法作出公正判决的意见,法院均予以采纳。据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告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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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丨江西乐平案4名被告人改判无罪,庭内宣判画面曝光。 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乐平案4名被告人无罪判决书。
现场直击
无罪者披红花出法院
辩护律师:“知道这天会到来”
据被告人之一程立和的辩护人,北京市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向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介绍,现场有80余人旁听了该再审案的公开宣判,其中包括被告人的家属。再审宣判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夏克勤代表该院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当面赔礼道歉,并告知有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当事人程立和。 律师供图
▲当事人程发根。 律师供图
▲当事人黄志强。 律师供图
王飞介绍说,上午9点钟宣判开始,到9点20分左右结束。案件宣判后,4名被告人今天就可以回家与家人团聚。此前,4人分别被羁押在4个不同的监狱候审。在听到无罪宣判的结果时,王飞律师说被告人的反应都显得很平静,“仿佛早知道这一天会到来”。
11点钟左右,4名被告人在大批媒体的簇拥下,身披着红色缎子质地的大红花,陆续走出法院,与家人团聚。曾经作为被告人,经历了死刑、死缓,如今被宣告无罪无罪的程立和也和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进行了对话:
重案组37号:现在心情怎么样?
程立和:心情很激动,我昨晚只睡了二三个小时
重案组37号:重获自由下一步的打算是什么?
程立和:回家,好好地与家人团聚。
重案组37号:这么多年家人一直在为你申诉,你有什么想跟家里人说的?
程立和:我的父母为我奔波,我的孩子这些年也没有感受到父爱,我就回家后要好好弥补家人。
重案组37号:在工作方面有什么打算么?
程立和:我准备用三四个月的时间适应一下社会,然后找个工作,先从养活自己开始,再养活家人。
探员追访
律师:准备启动国家赔偿绝不放弃追责
在案件宣判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将就本案是否存在违法审判问题展开深入调查,并表示将认真汲取此案的深刻教训,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严把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程序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程立和的辩护律师王飞表示,有关当事人的国家赔偿,辩护团队还要经过商议,以确保对当事人最有利的原则安排律师代理,同时,当事人绝不会放弃对案件的追责。
专家分析
专家:靠“真凶出现”洗冤成本高
作为乐平案团队技术顾问的刑事辩护专家朱明勇律师介绍说,近几年,无论是呼格案、聂树斌案还是佘祥林、赵作海案,如果不是真凶出现或者亡者归来,冤案几乎没有被推翻的可能。
但是,凭借真凶或者亡者来给冤案平反的成本是很高的,就拿真凶出现的案件来说,时隔多年,被害人已经死亡,很多现场证据已经灭失,很多现场也因为变化而无法进行勘查,因此,对所谓的真凶也就很难做进一步的认定。
对冤案产生的原因,朱律师分析说,一来是办案机关对证据标准要求低,二来是刑讯逼供。在朱律师看来,“一个人的冤案可能还好理解,这个案子4个被告人,关于证言、证据以及证明有罪的相互关联,作假也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轻易就能完成的”。由此可见,乐平案是一起典型的人为故意制造的冤案。
不依赖真凶与亡者的出现推翻冤案,朱律师表示,根据目前司法改革提出的,以审判为中心,把案件查明放在法庭上,严格遵循证据裁判原则,落实庭审实质化,让证人出庭作证,做到没有确凿证据的案件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是确保不产生冤案的理念和前提。
新京报记者 王巍 编辑 张太凌 校对 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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