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亿黄金大骗局!19家银行104人受罚
昨日,银监会披露,陕西、河南银监局依法查处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质押贷款案件,对两地涉案的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款5250万元,并处罚104名责任人。
2016年5月,陕西潼关县联社发生一起2000万元质押贷款案件。经全面排查,发现多名外部不法人员横跨陕西、河南两省,以纯度不足的非标准黄金做质押物,骗取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90亿元贷款。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35名外部涉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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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砖”裹包着钨块
公开资料显示,绵延豫陕的小秦岭金矿区,是我国第二大黄金生产基地,矿区内国有大中型矿山达数十座。
▲假黄金骗贷案,主要涉案地区为灵宝和潼关。图片来源于网络
据 《财经》此前报道,2016年5月,潼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潼关联社)一笔2000万的黄金质押贷款逾期,而借款人张某杳无音信。因催款无果,潼关联社决定处置质押黄金,却发现黄金掺假。
陕西金融机构在自查及公安机关侦查中,发现众多质押用的是假黄金。随后,牵扯出博源矿业公司专门研制掺假黄金,并以此套取大量现金用于投资的窝案。
据悉,这些假黄金中,钨含量占62%左右,黄金约占38%。金砖外表是标准金,里面裹包着钨块。因为钨的密度与黄金仅相差0.05克/立方厘米,能骗过普通检测仪器,如不用熔炼和打钻的检测方法,很难发现问题。
媒体报道称,制假团伙制作掺钨假黄金,以“炒金模式”和质押在银行或信合等方式,骗取上亿元。骗贷所得一方面购买造假材料制作假黄金,另一方面则用于购买房屋、车辆等个人消费与挥霍。因金价持续走低难以抽身,团伙只能用假黄金持续从多家银行质押骗贷,最后彻底崩盘。
19家银行被罚5250万
陕西银监局对涉案1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罚款合计5000万元。
其中,对陕西省联社及潼关县联社等11家县级农信社联社罚款3600万元,对邮储银行陕西分行及其渭南市分行、潼关县支行罚款1000万元,对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分行、潼关县支行罚款400万元。
陕西银监局对上述机构95名责任人予以处罚,其中取消8人1年至终身高管任职资格,对87人分别给予警告。责令相关机构对262名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银监局还对内部监管履职不力人员进行执纪问责。
河南银监局对涉案的工商银行河南三门峡灵宝支行罚款250万元,对该支行及工商银行三门峡分行9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其中取消5人3至8年高管任职资格,对4名高管分别给予警告。
同时,责令工商银行对省市县三级分支机构48名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假黄金骗贷案,19家银行受处罚。据《财经》
“贷款‘三查’形同虚设”
银监会通报,该案暴露出上述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存在诸多缺陷。
一是贷款“三查”形同虚设。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审查不严格、贷后管理缺位,部分基层机构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二是押品管理严重失效。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贷款质押物的检测及价值评估存在重大纰漏,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三是业务开展盲目激进。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过度追求业务发展规模和速度,不了解客户,不能穿透业务风险,部分机构违规开展业务审批,重要岗位未形成有效制约,内控审计作用缺失。
银监会通报称,将继续坚持依法监管、严格监管、公正监管、廉洁监管,坚决刹住乱象,坚决治愈沉疴,着力防范化解银行业风险,引导银行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追访
银监会开多张亿元罚单
据媒体统计,2018年1月银监系统罚没金额超过8.98亿元,相当于去年全年各地银监部门罚没金额的近三分之一。
1月19日,银监会通报,为掩盖不良贷款,浦发银行成都分行通过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等手法,违规办理信贷、同业、理财、信用证和保理等业务,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该行不良贷款。
四川银监局对该行罚款4.62亿元;对原行长、2名副行长、1名部门负责人和1名支行行长,分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警告及罚款。
此外,相关涉案人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银监会对浦发银行总行负有责任的高管及其他责任人员,启动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1月27日,银监会披露邮储银行甘肃武威文昌路支行违规票据案,提到原行长以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名义,违法违规套取票据资金,涉案票据票面金额79亿元,非法套取挪用理财资金30亿元。
“这是一起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内外勾结、私刻公章、伪造证照合同、违法违规办理同业理财和票据贴现业务、非法套取和挪用资金的重大案件,牵涉机构众多,情节十分恶劣,严重破坏市场秩序。”银监会提到。
涉案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被罚没2.95亿元。其中,银监会对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罚款9050万元,取消1名副行长及其他3名班子成员2到5年高管任职资格,禁止文昌路支行原行长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并移送司法机关;对邮储银行甘肃分行原行长、1名副行长给予警告。
马上就评
银行内控体系不能“失控”
算上这起假黄金骗贷案,自2017年12月8日以来,不到两个月,银监会已披露4起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银行众多的恶性大案。其共同点是,都与内控体系失控有关。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商业银行刚走向市场化时,就开始实施内部控制。央行2002年4月颁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3年鉴于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总额高达3.2万亿,银行业更是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反思和重构。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保持较低不良率,内部控制体系功不可没。
但无论是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还是这次190亿黄金大骗局,都昭示出,内控体系并没那么牢固。
看似严防死守的内部控制体系,为何没防住这些大案发生?
首先,涉事银行内部控制未遵循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与独立性等最基本原则。本该无所不控的内控留有死角,本该以审慎经营为出发点的业务变得激进,本该独立于内部控制执行部门、有直接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渠道的检查、评价不彰。
其次,我国商业银行内控模式本也急需优化,构建更有层次化、独立性、动态化的模式。
部分银行分行违规授信、批贷,是为了降低不良贷款率,这也揭示以短期目标控制为导向的内控模式弊病——过度重视内部控制目标的分解以及控制结果的考核与奖惩,内控人员也就有了舞弊动力。
未来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向目标管理与要素式控制相结合的方向转变,注重的是长期控制目标的实现。
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第一道也最关键的一道防线。频频发生的商业银行大案,表明这道防线“锁”得仍不够牢靠。而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就要求在监管部门祭出监管重拳外,有关方面也从内控的独立性、外部化及优化内部控制模式等着手,“亡羊”后切实“补牢”。
盘和林(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首席经济学家)
新京报编辑 李骁晋 佘宗明 校对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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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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