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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凌源越狱事件调查:经费不足致狱内基础设施薄弱

剥洋葱 重案组37号 2018-11-05

国庆之后,辽宁省凌源市的最低气温已接近零度。在这个辽、冀、蒙三省区交会处的小城里,人们还在议论十几天前发生在这里的一场“越狱”。

10月4日凌晨3时45分许,凌源第三监狱在押的2名重刑犯王磊、张贵林脱逃。6日13时30分许,二人在越狱的58小时后于河北省平泉市台头山镇相继落网,前后相隔十余分钟。据新京报此前报道,平泉市公安局的4名辅警在抓捕二人途中发生车祸,2人殉职,2人受伤。


10月8日,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凌源第三监狱罪犯脱逃细节的通报》,称王磊、张贵林先进入了会见室,撬开工作人员办公桌内盗取部分现金后,利用凌源钢铁集团噪音作掩护,撬开会见室门窗逃脱。此外,二人脱逃前还盗取了“一件监狱事业管理人员穿的警用工作服,有臂章,无警号和肩章”。


两犯如何在凌晨从戒备森严的监舍进入会见室?之后又如何走出了监狱外围带有电网的高墙?凌源钢铁集团的噪音怎么成为罪犯逃脱的掩护?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调查发现,事发的凌源第三监狱基础设施落后、资金缺乏,还存在事业管理人员顶干警的岗、监舍内监管不严等问题。这些因素或许都会导致监管漏洞。


全文5675字,阅读约需9分钟

▲辽宁凌源第三监狱监区大门。        新京报记者 孙旗 摄


▲越狱逃亡两天后,王磊和张贵林于河北平泉落网。     图片来自公号“微警事儿”



▲视频丨辽宁凌源越狱调查:利用工厂噪音,偷警服撬窗逃脱。    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ID:womenshipin)



走廊内,夜间无干警


凌源第三监狱位于凌源市北郊的钢铁路13号,占地面积40万余平方米。狱门朝东,进门首先是两幢南北相向的行政区办公楼及宿舍,再往里走,便能看到一圈高约6米的白色高墙,墙头还有1米多高的电网,中央嵌着一堵紧闭的厚实铁门,铁门背后便是核心监区了。


核心监区包括生活区、犯人食堂和厂房等建筑。“监舍楼在监狱生活区里。生活区被2米多高的带刺铁丝网包围,不通电。”第三监狱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犯人出入生活区唯一的通道口设有岗亭,叫“中心岗”,每晚三至四人看守。


▲组成监狱“大包围”的白色围墙有6米多高,墙上边是1米多高的电网。新京报记者 孙旗 摄


每天清晨,干警和工作人员会组织犯人从监区前往厂区做工,出门时要向中心岗报备人数。晚上放工后,中心岗核对人数后才会允许犯人回到生活区,进入前还要搜身。“但不是每一个都搜。带队干警会向中心岗出示‘搜身条’,中心岗再对犯人进行抽查。”上述工作人员称。


该工作人员介绍,国庆期间,犯人们于10月1日、2日放假,3日开始劳动。截至发稿时,中心岗未有工作人员因此事被处理。这或许可以从侧面说明,3日晚,王磊、张贵林确实被带回了生活区监舍楼。


多名曾在三监工作的人士向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证实,同一监区的犯人一般住在监舍楼同一楼层,楼道口均有铁质栅栏门。夜里铁门上锁,干警在铁门外值班,犯人住在铁门内的监舍里,“走廊这头是值班室,每天晚上2人值班。走廊另外一头是犯人使用的公共厕所,每层一个”,曾在第三监狱工作的钟鑫(化名)告诉重案组37号。


由于铁门内不设狱警,所以由每层楼表现良好的犯人在走廊内值班,看着其他犯人“别出事、别跑人、别打仗”。钟鑫称,之所以让干警住在铁门外是出于安全考虑,“在里面住危险,万一闹事啥的,上头怕出事。”


走廊内没有干警值班,这一信息得到了一位仍在职工作人员的证实。


钟鑫表示,脱逃前,王磊、张贵林住在二监区四层,他们逃走的时间为凌晨3点左右,正是铁门上锁、走廊内缺乏干警有效监管的时刻。


据知情人士介绍,二人脱逃当天,二监区四层的公共卫生间内晾晒了床单、被罩等物品,遮挡了负责巡查的犯人的视线。借此机会,二人才从卫生间逃出了监舍楼。


“正常情况下,他俩从四楼到别的楼层要经过铁栅栏门,走出生活区还要惊动中心岗。”上述工作人员称,由于二人逃离监舍楼时未引起注意,所以有人猜测他们是从公共卫生间窗户爬出来的,或者从下水道钻出来的。


“但是厕所窗户外有防护网,如果从那爬出来就要先把钢筋锯断,还得不让别的犯人看见。”钟鑫认为,两人逃脱或许蓄谋已久。“起码一周以上。因为钢筋要偷偷剌,还有声音。”


而另一工作人员表示,他听说二人是从厕所窗户逃出监舍楼的,“带着棉被,翻出了生活区的铁丝网。”


据重案组37号探员了解,截至目前,没有消息显示二人所住楼层的卫生间窗户防护网是否被锯断。探员向当地监狱管理机关核实“罪犯利用棉被翻出生活区”的细节也未获回应。


钟鑫表示,从监舍到会见室的距离两三百米。如果走出监舍楼,前方是篮球场、绿化带、犯人食堂,再往前走是一片开阔地和种有低矮灌木的绿化带,然后便是一座灰色三层小楼。小楼一层、二层是会见室,窗外都有钢筋制铁网封闭。三层没有铁网,是监狱管理人员办公室。


▲红框处即为凌源第三监狱会见室的入口。    新京报记者 孙旗 摄


在辽宁省监狱局10月8日发布的通报中,王磊、张贵林撬开会见室门窗脱逃,该会见室便位于这栋小楼内。



工作服内装着门禁卡


离开监舍楼后,王磊、张贵林再次现身是在两三百米外那座灰色三层小楼的会见室里。那里紧邻监狱高墙,是除了大门外,距离自由世界最近的地方。


在涉及监狱的影视剧中,会见室是经常出现的场景。它通常是一间长方形的房间,被一堵玻璃墙隔成里外两间。玻璃墙隔音,会见时墙里的犯人和墙外的亲属、律师要用电话交流。


据曾去监狱探望儿子的王磊母亲回忆,第三监狱会见室和影视剧中的样子差不多,玻璃墙上“一个窗户安着一个电话”。据她观察,玻璃墙是死的,里边的犯人出不来。玻璃墙内有门通着供干警和犯人经过的通道,玻璃墙外有一条供家属、律师等人员使用的通道。


10月10日,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站在监狱外不远处的居民楼上,可以看到那条供家属使用的外侧通道。它被一条带蓝色铁皮屋顶走廊封闭起来,直通监狱的高墙。


据辽宁省监狱局通报,10月4日凌晨,王磊、张贵林进入了会见室,撬开工作人员办公桌内盗取部分现金后,利用凌源钢铁集团噪音作掩护,撬开会见室门窗逃脱。


据在当地监狱管理分局介绍,二人盗取的现金是干警留在会见室里的。


据辽宁省监狱局通报,二人脱逃前还盗取了“一件监狱事业管理人员穿的警用工作服,有臂章,无警号和肩章”。王大头说,工作服内装有会见室通往外界的门禁卡。之后,二人利用门禁卡,从家属通道走出了会见室,成功逃离。



经费不足导致硬件薄弱


凌源被称为“监狱之城”。站在街头随便打听,路人大多能说出几个曾在这里服刑的风云人物,最出名的当属“白卷英雄”、禾丰牧业的原始股东张铁生。


据一名从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凌源分局(下称“凌源分局”)退休多年的老职工介绍,自上世纪50年代起,沟壑纵横、山峦重叠的凌源便开始修建监狱。到了60年代,这个总面积3000多平方千米的小城内已有7所监狱,占到辽宁省监狱总数量的近1/5。事发的第三监狱,建于1958年。


▲在监狱东南侧高楼上远眺监狱。新京报记者 孙旗 摄


依据监狱法,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监狱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罪犯必须参加劳动。这种监狱内劳教结合的政策,从建国初期落实至今。也就是说,监狱不仅是罪犯受教育、受改造的场所,同时也是劳动、生产场所。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获取的一份资料显示,在“大办钢铁”的契机下,辽宁省从1958年开始在劳改单位内部集中力量建设钢铁联合企业。上世纪七十年代时,凌源分局下属各监狱已做到分工明细:第二支队(第二监狱前身)为汽车总装配厂;第三支队(第三监狱前身)为汽车铸造厂;第一支队、第四支队、第五支队负责生产汽车发动机、燃油泵和汽车底盘。


“那时候我们生产的汽车不愁销路,还给军队生产特殊车辆,效益很好。”第三监狱的一名退休职工告诉重案组37号,当时三监一个厂养活了全局五个监狱,一年盈利几百万。“全国第一辆平头载重卡车就是凌源监狱产的。一开始名字叫辽老大,后来改成了凌河牌。”


监狱企业挣来的钱,就是当地监狱系统的经济来源。干警的工资、犯人的日常开销、监狱正常运转的经费,均从此而来。


随着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凌源分局内部企业凌河汽车工业公司(下称“凌河汽车”)也面临着改变。据一名三监狱的退休老干警回忆,1992年12月,凌源分局正式将凌河汽车改制,使其与市场全面接轨。凌河汽车因此在竞争中失去了优势,凌源监狱系统随之陷入经济困境。


重案组37号获取的一份材料显示,1995年9月中旬,凌源第三、第四监狱曾因长期拖欠邮电局电话费分别被掐线,使两所监狱中断了与外界的联系;1996年6月,辽宁省监狱局发出《为凌源三监狱干警职工捐款的倡议书》,凌源分局有4000余人参与,捐款22260.02元。


监狱系统靠犯人劳动、内部企业收入维持运转的情况,一直持续到2003年。此后,监狱内的警察经费、狱政设施经费、罪犯改造及生活经费等开始由国家财政负担,监狱企业也纷纷转产适应市场,监狱系统的财政负担逐步缓解。


“但各地的实际情况其实差很远。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监舍内已经普及了独立卫浴、电动门、指纹锁、红外报警器,有的监狱还给犯人上了定位手环。凌源始终缺钱,根本达不到这样的条件。”一名知情人士以事发的第三监狱为例,三监一些区域的摄像头还是模拟信号,清晰度很低,容易形成监控死角;狱内红外报警装置也不完善,无形中为罪犯的逃脱提供了便利。


“其实不仅凌源,整个辽宁省的监狱系统都缺钱。”王大头说,在凌源的7个监狱里,第三监狱的基础设施不是最差的,而是“处于中等水平”。



一切为了营收


为了走出经济困境,1999年,第三监狱开始出让土地。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获得的资料显示,该年2月10日,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凌源市人民政府向凌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朝政土让字)[1999]4号,省政府同意将凌源凌河汽车铸造厂使用的21.5732公顷土地出让给凌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凌钢”),出让年限50年。


▲凌钢的生产车间,远处的建筑是凌源第三监狱。    新京报记者  孙旗 摄


汽车铸造厂是第三监狱的狱办企业,位于三监内部。


钟鑫向重案组37号证实了上述土地出让行为。在他的印象里,原来的第三监狱差不多是现在的两倍大,“后来监狱没钱,就把土地转给凌钢了”。


钟鑫称,他听同事们传说,“地卖了500万”。这一数字在采访过程中有多人提及,但重案组37号探员未能核实。


依据司法部2002年颁布的《监狱建设标准》及住建部2014年颁布的《监狱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监狱用地必须“远离污染源、高噪声以及不在排放腐蚀性气体单位的下风方向等不利条件的地段,以利于干警、罪犯的生活和监狱的长远发展”。但第三监狱向凌钢出让土地在上述规范性文件颁布前,未受其限制。


10月11日,重案组37号探员看到,如今的第三监狱和凌钢几乎挨在了一起。第三监狱北部围墙与凌钢的生产车间只隔着一条马路,宽度不足20米。站在监狱围墙与凌钢之间的马路上,听到的全是从钢铁厂一边发出的机器轰鸣,几米外监狱围墙内武警战士的对话,完全被淹没了。


在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的通报中,罪犯正是利用了凌钢的生产噪音作为掩护,才撬开了会见室的门窗。


▲凌钢的烟囱。    新京报记者 孙旗 摄


1996年,第三监狱下属的“辽宁凌源鸿远服饰有限公司”(下称“鸿远服饰”)注册成立,其法人代表李光旭曾是第三监狱的监狱长。10月11日,重案组37号探员在第三监狱门口看到两块牌子,一边是“辽宁省凌源第三监狱”的牌子,另一边是“辽宁凌源鸿远服饰有限公司”。


天眼查显示,鸿远服饰的大股东为辽宁凌源鸿凌汽车集团公司,但鸿远服饰的受益人为凌源监狱管理分局,其对辽宁凌源鸿凌汽车集团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00%。


此次越狱事件后,辽宁省监狱局通报称“已将监狱长、总经理和两名副监狱长予以免职处理,有关机关已经对直接责任人员介入调查”。一名知情人士表示,其中的“总经理”指的便是鸿远服饰的高级管理人员,行政级别和监狱长、政委一样。


据一名消息人士透露,除了出让土地、兴办企业外,凌源分局还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让下属监狱的犯人走出监狱劳动创收,“参加社会上的工程建设,比如挖下水道、干工程等”。该消息人士称,这种创收行为始于1997年9月,直到2003年才彻底消失。


其间亦发生过犯人脱逃事件。重案组37号得到的一份材料显示,1998年一起"512"案件,凌源第五监狱外役养殖点罪犯翟光远脱逃,另有一名干警、两名犯人携枪潜逃。



部分监狱管理人员非在编干警


越狱事件发生后,一名第三监狱的退休干警非常气愤,认为监狱方面管理过于松懈,“干部的素质、警惕性都太差了”。


在第三监狱监区工作的李明明(化名)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目前狱内有40余名工作人员并非在编干警,而是参照事业单位管理,“不属于警察,也不是公务员”。他们与正式干警交叉分布在各个岗位,中心岗、监控室这样的重要岗位也不例外。


李明明提供的资料显示,1994年,辽宁省人事厅、省司法厅联合组织省直属监狱和劳教单位录用人民警察的考试。辽宁全省当时共5000多人参考,2300多人合格。但因为种种原因,合格的2300多人中,有1700多人一直没有拿到警察身份。这些人最后就成了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工资里一半由上级财政拨款,一半由监狱自筹解决。上述工作人员说,王磊、张贵林盗取的非警用工作服,就属于这类人员。


与在编干警相比,参照事业单位管理的工作人员工资少了很多。“我们没有加班费,没有车补、房补。正式干警如果不休年假会发相应的奖金,我们也没有。”李明明自己就属于参照事业单位管理的工作人员,他告诉重案组37号,林林总总算下来,他每月要比正式干警少拿3000多块,“以后我们的退休金也没有他们高,只有3000多块。”


当被问及如此低的待遇是否会影响其工作热情时,李明明说,至少在他这里没有,“但为了退休后能有个好点的待遇,不少人正筹划着找上级领导解决问题,心思没有完全放在工作上。”


在重案组37号探员的采访中,多名第三监狱的工作人员都表示此次越狱事件“确实不该发生”,但又希望借助此事让上级知道监狱系统内部的现状,“现在的犯人不好管,上边对我们限制也越来越严,可管可不管的事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钟鑫说。


10月15日,被高墙和电网包裹的凌源第三监狱看上去一切正常。在迅速撤换了几名领导,增加了武警的巡逻次数后,它再次关上了厚重的大门,挡住了外界探寻的目光。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次事件的后续处理要在检察院有定论后才可能有结论,“不是短时间能出来的。”



新京报记者 段睿超 孙旗 辽宁凌源报道 实习生 张慧

编辑 滑璇 张太凌  校对 陆爱英 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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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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