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警方将以蓄意谋杀起诉“杀妻骗保案”男子 最高可被判死刑
▲视频丨专访杀妻骗保案受害者泰国律师:案件引渡回中国审理难度大。 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2018年12月13日,天津滨海新区张仁俭家中,张仁俭拿出了张凡购买的四份保险和女儿的死亡证明。 新京报记者 王飞 摄
事后男子要求酒店订机票回国
12月10日,一条题为“男子买3000余万保险后普吉岛杀妻”的消息引发关注。10月29日,张英(化名)同丈夫张凡(化名)携女儿一同去普吉岛旅游,随后被发现死亡,张英家人认为是女儿的丈夫为了巨额保单杀了人。
12月13日近7时,“杀妻骗保案”中受害者张英的父母及其大伯,在泰国处理了相关事宜后,飞回天津。祭奠完女儿,张仁俭透露,目前其在泰国曼谷已委托当地律师负责代理此案在泰国的相关司法事宜,并向普吉岛卡马拉警局(Kamala Police Station)提出“将张凡引渡回国受审”的诉求。
事发时间为10月29日晚8时许,但酒店并未当日通知,再加上张英被送往巴东医院,不在卡马拉警局的管辖范围,30日17时许,警长才得到该消息,随后他前往事发现场查看,发现泳池水深1.45米,成人可在水中站立而不被淹没,张英自己溺水的可能性较小。当时天色已晚,第二日,他们再次前往现场确认,他看到泳池内有许多头发,立即搜集送去检验。
加上对张英的尸体检查后发现,张英的颈部有明显的淤痕,身上还有多处伤口,警长怀疑,张英是“非正常死亡”。
酒店服务员告诉警长,张凡呼救后将妻子送往医院,随后让酒店帮他预订回国机票,“说要送孩子回国”,随后返回中国。
▲2018年12月13日,天津滨海新区张仁俭家中,夫妻俩正在接受各家媒体采访,张仁俭在一旁沉思听着妻子回忆女儿和女婿之间事情。 新京报记者 王飞 摄
买保险一事 男子称“不知道”
得知男子回国后,警长让酒店发邮件给张凡,称尸检已完成,可以领回遗体。11月1日,张凡以及张英家属抵达泰国,泰国警方立即带张凡去医院检查身体,当晚8时许,接受询问。“医院检查和现场脱衣服查看,都看到他右手臂有很多刮痕。”
询问时长为7小时,一直持续到11月2日凌晨3时许。接近审讯的最后时刻,张凡承认张英系他所杀,他表示,杀人原因主要是在入住酒店后,张英一直在表达不满,还用手抓他的背部,加上他想起平常生活中,张英总是“占他便宜”,例如上下班都让他接送,使他没有私人时间,愤怒之下杀死了张英。
警长称,他当时已询问张凡是否购买保险,他否认。随后警察询问张英家属,家属表示张凡购买了保险,但不知道具体金额。警方认为,张凡陈述的理由不足以杀人,加上家属的表述,他们将张凡从“打架致人死亡”转为怀疑是“谋杀”。
随后,警方带张凡前往事发酒店,演示张凡从入住到杀人的全过程。“他先和张英打架,随后将张英带到泳池边,用手按住她的颈部(按到水里),张英死亡后,他返回房间,此刻女儿正在睡觉,坐了一会,他去泳池边确认张英死亡后,出门向服务员呼救。”
他表示,张凡在接受审讯时,承认自己杀害了妻子,至于保险问题,张凡则称“不知道”。但据泰国警方目前认为可以作为本案的证据显示,事发前不久,涉事男子曾购买几十万 到八百万元 等多份保险,警方正就这些材料翻译并调查。
目前警方已掌握新的证据,决定以蓄意谋杀罪起诉张凡,具体细节不便透露,起诉时间要依据调查进展,目前尚无法决定。
▲视频丨“杀妻骗保案”死者父母详述案发经过:他跪下求我们饶他。 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证明蓄意谋杀需保单原件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受害人张英生前被投保十数份保单,保险金额达三千多万。
张英家属聘请的泰国代理律师方文川介绍,要想泰国警方以刑法289条起诉张凡,需从张凡来泰国前的所作所为找到线索,给警方提供证据支持张凡是蓄意谋杀:“例如此前张凡给妻子张英买了人身保险,涉嫌伪造张英的签名,只要张英去世,他就是这些保险的全额受益人,上述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张凡是蓄意谋杀妻子来骗取保险金。”
但截至目前,暂无一家保险公司联络家属。方文川称,他希望保险公司可以提供帮助,提供保险原件、照片复印件和签名等资料,这些文件在泰国庭审中将会很有帮助,可以有效证明张凡是为骗保有预谋地杀害妻子。
方文川已经请求中国政府的相关部门,尤其是保险公司与他联系,提供有关张凡购买保险的资料来帮助调查。
律师:蓄意谋杀最高可被判死刑
12月14日,新京报记者在泰国见到了张英家属聘请的泰国代理律师方文川。12月16日,方文川律师将前往普吉岛与警方和检方协商案情。目前,方律师从普吉岛卡马拉警局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是张凡已经认罪,“不过随着案子被送审法院,张凡也有可能拒绝认罪,他有权利这么做。”
方文川说,11月2日,张凡被卡马拉警方逮捕,根据泰国法律,第一阶段调查共有84天,2019年1月25日是检方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最后日期。
方文川认为,在此案中,目前证据已足以向警方证明张凡谋杀了妻子。根据泰国法律,若张凡是蓄意谋杀妻子张英,警方会根据泰国刑法第289条蓄意谋杀罪起诉张凡,刑期为10年到死刑。
▲2018年12月13日,天津滨海新区张仁俭家中,张仁俭拿出了张凡购买的保险合同,家属称笔迹比对后与女儿字迹不一样。 新京报记者 王飞 摄
引渡回国受审可能性较小
此外,依据中国刑法第十条,中国公民在国外犯罪,可在国内继续起诉,待泰国案件审理结束后,他会收集所有的相关文件和证据,提供给中国警方以供在国内起诉。
对于张英家属想将张凡引渡回国受审的诉求,方文川称,根据他的经验,操作起来并不容易。根据泰国刑法第四条,在泰国的领域上犯罪的人都必须受泰国的法律惩罚。“但若中泰两国在刑事案件调查方面有合作,中国政府尝试提出引渡要求,还是有一定几率成功的。”
新京报记者 徐天鹤 张彤 王维宁
编辑 潘佳锟 校对 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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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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