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6个月大女婴被高空“飞瓶”砸伤,警方已介入调查
两瓶洗发水“从天而降”,砸中了6个月大的女婴蒙蒙(化名)。
事发在5月11日晚间9时,深圳的林女士抱着孩子散步,途径望海汇景苑小区时孩子被砸。林女士说,这两瓶洗发水容量分别是750毫升和800毫升,“基本都是满的。”
经诊断,蒙蒙双顶骨、真骨骨折伴双顶部硬膜外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双侧顶部头皮血肿。蒙蒙的父亲高先生表示,目前孩子还处于危险期,需24小时持续用药。
因事发突然且小区没有监控视频,砸伤蒙蒙的瓶子从何而来,至今仍是个未知数。目前当地警方已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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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伤蒙蒙的洗发水瓶子。受访者供图
被砸女婴尚未脱离危险期
11日晚间,林女士抱着女儿外出散步,途经望海汇景苑小区外的道路时,有三瓶洗发水从高空落下,其中两瓶砸中蒙蒙的头部。
林女士回忆,蒙蒙头部被砸位置瞬间肿起,嘴唇和手在发抖,昏迷几分钟后才苏醒。而两瓶洗发水容量分别是750和800毫升,“瓶内基本都是满的”。
蒙蒙被送往深圳市儿童医院进行治疗。当晚院方出具的CT检查报告单显示, “(蒙蒙)双顶骨、真骨骨折伴双顶部硬膜外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双侧顶部头皮血肿。”
蒙蒙的主治医师臧冬东曾向媒体表示,孩子当时出现短暂的意识丧失、精神状态萎靡并伴有烦躁和呕吐的情况。
15日晚间,孩子父亲高先生提到,昨日蒙蒙情况恶化,医院抢救并下发了病危通知书。今日蒙蒙的病情相对稳定,但仍处于危险期,需24小时持续用药,尽量减少脑水肿程度,防止再次出血。
目前,家人最担心蒙蒙的智力和发育会受到影响,医院尚未给出明确答案。
在病床上接受治疗的蒙蒙。受访者供图
洗发水来源不明 警方已介入调查
事发地望海汇景苑小区共有20层,其中1层是底商,2层是办公室,3层及以上都是住户。小区居民和物业人员均证实,事发当时风大,紧接着下起了雨。
高先生说,意外发生时妻子曾抬头寻找,发现不少楼内住户窗户开着,他们也无法判断砸中孩子的洗发水瓶是从哪家落下的。
由于全心照顾孩子,蒙蒙父母无暇顾及其他。协助蒙蒙父母处理此事的段先生表示,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将砸伤蒙蒙的洗发水瓶带走提取指纹等。如果没找到责任人,不排除会将事发地楼上所有住户告上法庭。
15日,望海汇景苑小区保安队长黎先生表示,事发居民楼附近有监控设备,但没有对准住户窗户的摄像头,事发后小区业委会和物业正筹备增加摄像头布控。
新京报记者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派出所了解到,目前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尚未有结果。
律师解读:
无法确定“事主” 家属有权起诉楼上所有人
高空抛物、坠物伤人事件屡见报端。
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法律顾问刘长森认为,目前已有警方介入调查,首先要确定“飞”出窗外的物品是属于“抛物”还是“坠物”。
刘 长森分析,如果是有人故意从高空将物品抛出,根据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尚未造成严重后 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物品不是有人故意抛出,而是坠物,刘长森解释,“责任就应该由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来承担。比如说物品是从阳台上坠落的,不管是谁放的,房屋的实际使用人都应承担责任。”
此 外,刘长森认为,如果经过调查,抛掷(坠落)物的“肇事主”无法确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 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据此,蒙蒙的家属可以起诉涉事处楼上所有住户给 予补偿。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编辑 左燕燕
值班编辑 王巍
校对 李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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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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