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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跳得嗨我心烦,广场舞该咋管?

广东普法 2021-06-30


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

——习近平


近年来,广场舞作为社区娱乐和健身活动,深受群众喜爱,迅速风靡城乡。


现实中,舞曲扰民招致的“音响对抗战”、空间稀缺引发的“广场争夺战”,可谓屡见不鲜。比如,温州此前就有600余户居民,凑足26万元买“高音炮”,誓要与广场舞在音量上“一较高下”。


广场舞在成为基层社区文化亮点的同时,也成了维持公共生活秩序的痛点和难点,一直面临着存废的争议、严管的呼吁。


今天,普法君就来聊聊广场舞这件事。


 西安大雁塔南广场跳舞的人们。






除了政府“领舞”,关键还是群众自治。


比如,有的广场舞组织自制书面“规约”,约定“参加广场舞属于自愿行为,跳舞过程中产生的意外与其他成员无关,自负其责”并签字为证;一些广场舞队口头约定,跳舞或排舞时不得因位置发生纠纷,成员之间有任何不愉快要及时沟通等。


在广州,某广场舞队倡议举办“广场舞联谊赛”,结果两天内就召集了30支广场舞队,在重阳节当晚举办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舞蹈晚会,吸引上千人观看,气氛很欢乐。


广场舞领队多是社区治理的积极分子,有的还是社区楼栋长。他(她)们一般都为人热心,有服务他人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能力,在邻里间有威望。


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中不缺能人,有些问题只要及早做好沟通,矛盾完全可以由群众自己解决。比如,有媒体报道,在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500多名广场舞爱好者为了不影响别人,自发戴上耳机,随着音乐起舞。互不干扰,和谐共处,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


可见,城市日常治理不仅是城市管理者的事,还需引导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广场舞的事虽小,但蕴含着基层群众自治的大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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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习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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