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东: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给行政检查加上“紧箍咒”
去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决定施行已逾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调研发现,我省营商环境仍有信用建设亟待加强、公平竞争存在隐形壁垒、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不力等短板需要补齐。
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多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现场提问,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8个政府部门到场应询,6个部门负责人现场回应并透露了多项改进措施。
接下来就一起来看看,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有哪些跟行政执法相关的难题,省司法厅党委书记陈旭东又作出了怎样的解答。
问
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如何避免?
答
已率先出台行政检查办法
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如何规范行政执法也是一项反映突出的问题。目前,行政执法检查还存在不够规范、不够严格、不够透明等短板,各部门检查信息还不能有效共享和互认,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仍然一定程度存在。
“如何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涛问道。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陈旭东表示,我省已率先出台《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点击标题查看全文内容)并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清单管理制度、重点检查制度、信用监管制度、“综合查一次”制度、非现场检查制度以及检查对象权益保障等多项制度,给行政检查加上了“紧箍咒”。
陈旭东还透露,省司法厅专门草拟了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有关指导意见,总共28条,其中也对行政执法特别是对厘清行政检查行为边界作出明确规定,将提请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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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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