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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上热搜!儿子被拐走32年,认亲现场这一幕太催泪……

广东普法 2022-05-10


12月19日,话题#打拐妈妈找到第30个孩子是自己儿子#彻夜刷屏热搜前三



据消息,在《朗读者》节目中,李静芝吐露自己的寻子心声,朗读着《母爱》。在帮29个家庭找回孩子后,今年60岁的她,找回的第30个孩子,终于是自己的儿子。



今年6月17日,中国青年报整版报道了李静芝打拐寻子的历程。32年,她走遍大半个中国,印制了几十万份寻人启事......正如《母爱》中所说:“不管山有多高,海有多深,她总是勇敢无畏,天下无敌。”



仅几分钟2岁半孩子丢失

一找就是32年


1988年10月17日,在西安西大街的金陵酒店(现陕西省地方志馆附近),李静芝的丈夫老毛带着儿子在附近玩耍。时年两岁半的儿子嘉嘉口渴想要喝水,老毛便带着孩子走进酒店,向服务员要了一杯水。前后只有一分多钟的时间,嘉嘉便不见了。



正在外地出差的李静芝突然接到单位发出的“急事速归”加急电报,要求她立刻返回西安。一路上,心急如焚的她脑海中浮现出千万种“急事”,唯独没想到嘉嘉会丢。


回到西安后,得知儿子丢失的那一刻,她晕倒在地。此后,李静芝的生活主题就只有“寻找”。没有想到,这一找就是32年。


人生芳华寻到年近花甲

奔波中帮被拐孩子回家


在报案之后的等待中,李静芝寻找孩子的方式就是不断散发和张贴寻人启事,夫妻俩发出去几十万张寻人启事。从最开始没有一点线索,到找到类似嘉嘉却不是自己的孩子,28岁的她因心力憔悴而迅速衰老


李静芝与嘉嘉的合影以及当年印刷的寻人启事


有无数的人劝说李静芝忘记过去,重新生活。“许多人都劝我说,再生个孩子,组成新的家庭,人生便会豁然开朗。还有的人劝我放弃,是因为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个被拐的孩子,希望太渺茫了,觉得我活得太苦了。”


她虽理解朋友们的善意规劝,却根本做不到放弃嘉嘉。“当初我没有想到,自己竟然用了半辈子的时间寻找孩子。说实话,我一直坚守只要肯找,嘉嘉一定能找到的信念。如果我放弃了寻找嘉嘉,可能自己就没有活下去的力量和勇气了。”



在寻子路上,李静芝结识了很多寻找孩子的父母,他们结成了一个小队伍。“一家有了线索,大家一起帮着找孩子。一张一张记录寻人启事,一家一家地联络,期盼大家能联合起来,凝聚出更大的寻人力量。”


半生寻子路,李静芝最初只为找到嘉嘉,却越来越能体会失去孩子的父母们的痛苦,她开始用尽全身心的力量,帮助更多的父母寻找孩子。



让李静芝稍感安慰的是,在此后的时光中,李静芝结识了很多寻找孩子的父母,并帮助过不少孩子找到了父母。


李静芝和被她帮助过的孩子


公安部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

艰难找寻终获成果


2009年,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开始后,公安部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按照部署,西安市公安局对该案提级侦办,成立专案组,并坚持案件不破专案组不撤,先后组织民警辗转13个省市核查相关线索,查找被拐人员。


今年4月底,警方获取一名四川人多年前曾花6000元收养一个西安儿童的线索后,发现四川一男子与李静芝的儿子高度相似。随即,专案组民警前往四川进行核查,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经DNA对比确认该男子就是李静芝被拐的儿子


5月18日下午,一场重聚,感动了无数人。见面那一天,嘉嘉冲到她面前,紧紧地抱住她,大喊了一声“妈”。这一声,李静芝等了32年



这一晃,32年已经过去,曾经步履蹒跚的孩童,已经步入中年。而她,青丝已然变白发。



事件重登热搜后,12月18日,李静芝发了一条微博:“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的一块肉,是游走的心脏,心没了我如没有魂的躯体惶惶不可终日,我怎能放弃寻找我的宝贝儿子呢?



评论区出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好人有好报!”



愿天下无拐,好人有好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往期回顾


广东普法综合,部分资料来源中国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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