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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发现“未婚夫”已婚!姑娘起诉,法院:侵犯一般人格权!

广东普法 2022-05-10


网络邂逅,甜蜜恋爱又怀孕,姑娘小倩本以为自己遇到了一场命中注定缘分……但正当她准备与“未婚夫”步入婚姻殿堂时,却发现对方其实是个已婚男!彻底失望的姑娘做完人流后来到法院起诉,“我要他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支付我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近日,长兴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男方的过错行为侵犯了女方的一般人格权,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基本案情









裁判结果


长兴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阿俊向原告小倩书面赔礼道歉;向原告小倩支付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1.5万余元,并向小倩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普法君说法

普法君提醒


恋爱不只有甜蜜,随着网络社交方式的越来越多元化,陌生人互相认识、发展成恋人关系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其中不乏被恋爱欺诈、骗财骗色的情况。


面对这样的情况,很多人还停留在你情我愿、考察不周的认识阶段,对于人格权的法律认识不足。很多当事人或碍于隐私,或不知此项权益,明明受到侵害却不知道依法维权。


普法君提醒:如果受到欺骗,要注意保留对方声称自己单身的等其他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在出现纠纷时可作为证据进行维权。同时,男女双方应在诚实守信、遵守公序良俗的前提下交往,否则感情问题变成侵权纠纷,有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往期回顾


来源:浙江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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