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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大学生案,二审宣判

广东普法 2022-10-12


4月19日,山西太原。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俊锋犯故意杀人罪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此前报道


4月15日,“山西太原男子酒吧搭讪刺死女大学生”案开庭审理,澎湃新闻从被害人张姝姝的家属处获悉,二审法院未当庭宣判。

张姝姝的一位参加庭审的亲属告诉澎湃新闻,此次二审开庭地点为太原市第二看守所(临时法庭),庭审结束后,张姝姝的父母参加合议庭开会讨论,“要过一段时间宣判结果”。

据红星新闻4月1日报道,2020年4月14日晚,在山西太原市清徐县一酒吧,李某锋因多次搭讪、调戏被拒,从怀中掏出一把三棱军刺,刺向坐在酒吧吧台前的女子张姝姝。当晚张姝姝因大失血死亡,次日凌晨3时许李某锋被警方抓获。

2020年12月22日,太原中院对该案一审宣判,李某锋因缓刑期间犯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一审判决书显示,李某锋供述称“拿刀本意是吓唬”,其辩护人亦提出“属酒后激情杀人”、“疑遗传醉酒精神分裂症”、“系投案自首”等多条辩护意见,但均未被法院采纳。一审宣判后,李某锋一方认为量刑畸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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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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