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彻底揭开环保科技公司的真面目后……
面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污染企业即使穿上环保“马甲”也终将现出原形。
2021年8月,中央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四川省遂宁市下沉督察,彻底揭开了遂宁新景源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景源环保公司)的真面目:一家彻头彻尾的污染企业。当地政府部门也因为新景源环保公司“保驾护航”而被督察组痛批。
伪环保企业现出原形
位于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老池镇的新景源环保公司,自称是以生活污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固体有机废弃物为原料,采用好氧发酵——蚯蚓养殖——蚓粪筛分生产有机肥的方式处置生活污泥的企业。企业称,设计年消纳生活污泥5万吨。
然而,2021年8月,督察组进驻四川后,发现新景源环保公司自建成投产以来,长期租用四川省兴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土地违法倾倒填埋生活污泥、工业污泥甚至危险废物。
据督察组介绍,2014年以来,新景源环保公司先后从四川省遂宁、广安、南充、内江等地42家污水处理厂接收污泥22.33万吨,共计获取处置费用3521万元,其中2019年以来接收13.61万吨,获取处置费用2138.6万元。
“其间,新景源环保公司在未采取任何无害化措施的情况下,假借‘土壤改良’名义,将10.51万吨污泥直接倾倒或填埋于租用土地内。”督察组指出,2017年3月,在不具备处置工业污泥能力的情况下,新景源环保公司违规接收填埋广安北控水务有限公司2.74万吨工业污泥。
图为新景源环保公司在未采取任何无害化措施的情况下,将污泥直接倾倒或填埋于租用土地内。
督察组说,更为恶劣的是,2014年底,新景源环保公司违法接收遂宁市赛思科公司天然气脱硫石膏约300吨,并将其中230吨填埋于租用土地内的4号地块(面积约3.5亩),在这一地方形成510吨灰白色固体混合物,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并已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图为新景源环保公司在租用土地内非法填埋天然气脱硫石膏(危险废物)
逾百亩基本农田被污染
督察组深入调查发现,新景源环保公司租用的687.9亩土地内受污染地块多达19处,面积193.9亩,其中,基本农田115.4亩。
督察组现场采样监测显示,场地内两个坑塘污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566毫克/升、428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27.3倍、20.4倍;氨氮浓度高达123毫克/升、84.8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122倍、83.8倍。抽样检测发现周边地块土壤中铜、锌含量超标,周边环境受到污染。
图为被毁坏的农田
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新景源环保公司如此违法,当地政府非但不处罚企业,反而当群众投诉时,却为这家企业撑起保护伞。
督察组指出,2015年以来,因违法倾倒填埋污泥,新景源环保公司先后被群众投诉14次,“但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严重失职失责,既不认真调查处理群众投诉问题,也不按规定查处新景源环保公司违法行为,导致企业有恃无恐、问题愈演愈烈。”督察组指出,2019年7月,船山区老池镇政府分别致函船山区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请求调查处理新景源环保公司违法问题,但相关部门不闻不问,放任问题长期存在。
“特别是2020年11月四川省省级生态环保督察进驻遂宁市期间,群众再次投诉新景源环保公司非法倾倒填埋污泥问题,但是船山区弄虚作假,回复谎称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督察组指出,遂宁市不严不实,未经认真核实原样转报调查结论,导致问题依然未能得到及时解决。
遂宁市及船山区
被批不作为乱作为
据督察组介绍,2021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现并指出新景源环保公司非法倾倒填埋污泥问题后,遂宁市、船山区仍未引起足够重视,相关职能部门相互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导致处理过程又出现环境风险。
督察组指出,船山区病急乱投医,招标确定的第三方污泥处置单位没有实际处置能力,遂宁市也没有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一问题,导致第三方处置单位在未履行固体废物跨省转移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擅自于2021年7月14日将12车约360吨污泥运往省外处置,被接收地监管部门及时发现予以退回。
截至2021年8月督察进驻时,仍有8万多吨违法倾倒填埋的污泥尚未得到安全处置,环境风险依然突出。
看似是企业违法问题,但在督察组看来,当地政府及监管部门也难辞其咎。督察组指出,遂宁市、船山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对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不重视,监管严重缺失,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放任非法处置污泥严重污染环境问题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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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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