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县发生6.0级地震,警方呼吁:请让出生命通道!
9月16日4时33分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
发生6.0级地震
震源深度10千米
地震发生后
四川启动二级地震应急响应
泸州市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四川公安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全力开展抗震救灾!
泸州警队第一时间抵达现场
泸州市公安局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开展抢险救援,维护社会秩序,组织200警力,并集结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和合江县公安局200警力立即赶赴泸县,参加应急救援。
目前,四川公安正强化对灾区群众避震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救援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四川公安呼吁:
非必要不前往泸县嘉明镇方向!
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火速响应,立即在成自泸高速、成渝高速等通往泸州市的主干线高速成都收费站口开辟应急救援绿色通道。高速公路三支队全力启动应急救助响应预案,在内江、泸州、泸县、况场、泸县西各收费站紧急开通救援通道,全力确保救援车辆正常通行。截至目前,成都前往泸县高速公路畅通。
目前,公安、消防等部门正紧急赶往现场,社会车辆需让出救援生命通道。为全面确保救援通道畅通,警方呼吁非必要不前往泸县嘉明镇方向。
请大家让出生命通道!
非必要不前往泸县嘉明镇方向!
如遇险情,请拨打110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四十八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十九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地震来临时
正确的避险自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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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警察网、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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