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警方已受理“拿命控告遛狗不牵绳”案!律师指出两个关键点……

广东普法 2022-10-12


11月13日

湖北省武汉市金地圣爱米伦小区

女业主卢某林跳楼身亡


据悉,该业主35岁

在跳楼的前一天里

曾在小区业主群里说

要拿命来控告遛狗不牵绳的业主

11月23日

警方已经以寻衅滋事案受理此案


“目前已经受理,还得看警方那边,我们缺乏关键性的视频性的证据,我们只有证人证词,还有很少的看得到老太提棍子的视频,还有网上的辱骂。几个月的围堵这一块是没有很明确的视频证明。”24日,卢某林的姐姐卢女士称,她感觉这个案件困难很大,但要坚持到底,给妹妹维权。



山东天宇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岳峰认为,从受理到立案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审查是否有犯罪事实,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符合刑事立案标准才会予以立案,正常来说是3天内,重大的疑难复杂的案件经过批准之后,立案期限可以延长到30天。

“本案是以寻衅滋事进行控告的,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随意殴打他人、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其中多次辱骂他人、引起他人自杀的就属于情节恶劣。但是相关的司法解释中也进一步明确,因为婚姻关系、邻里关系之类引起的纠纷,造成辱骂、殴打恐吓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如果经过有关部门批评教育之后,仍然继续辱骂、恐吓行为的,应该认定为寻衅滋事。”岳峰表示,目前来看,本案需要补充一下关键证据,特别是是否存在多次辱骂、殴打受害人,给受害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了很大压力的证据。此外,还需要相关的证据,视频、人证是比较关键的,要看证据是否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


当事人卢孝林父亲

24日在微博上发文


◆ 最新进展


微信群内辱骂死者的一家人

已搬离小区


11月24日,事发小区物业负责人李女士告诉媒体记者,从监控上看,微信群内辱骂卢孝林的一家人,在事发后不久已经从小区搬走。


目前,该物业公司已派人加强小区安全巡逻,入户登记小区居民养狗情况。


物业认可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11月24日下午,卢爸爸又在微博表示,目前,社区搭建了家属与社区、物业三方沟通平台。物业认可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配合调解。尚未进入实质性调解阶段。



这起事件到底该由谁负责?

浙江西子明珠律师事务所杨扬律师进行解读

涉事老太是否有责?


遛狗老太太在卢孝林坠楼之前,曾多次侮辱、谩骂甚至殴打过她,冲突持续2个月。对此,杨律师认为,目前尚无证据证实老太太的殴打、辱骂等行为造成卢的自杀,所以不能下定论。但老太太对卢长期围堵、辱骂甚至殴打,除要承担民事赔偿外,还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且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只要有以上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


物业要不要担责?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因此,物业对于卢女士多次申诉反馈,有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涉事老太不文明遛狗及围堵辱骂卢女士等行为,及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的义务。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对违规养犬坐视不管,最高处3万元罚款。


遛狗不牵绳违法吗?


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动物防疫法》中第三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狗行为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换句话说,已经属于违法行为。


此前报道


武汉女子“拿命来控告”遛狗不牵绳行为?

涉事小区业主:双方冲突或已持续2个月


据媒体报道,11月13日凌晨,武汉金地圣爱米伦小区,35岁女子卢某林从小区32层住宅顶楼天台坠楼身亡,并留下遗书对财产做了分配。


令人唏嘘的是,卢某林跳楼原因可能与小区遛狗不牵狗绳的冲突有关。


据了解,跳楼前一天,卢某林曾在小区业主群说她要“拿命来控告”遛狗不牵绳的业主,次日凌晨3点多,卢某林跳楼身亡,事件引发全网关注和热议。


11月13日,接到卢某林自杀的消息,在广东工作的姐姐匆忙赶回武汉,父亲也从荆州赶回武汉,直到现在,家人对卢某林的死因都无法接受。


11月21日,微博名“武汉卢孝林家属”的账号发布文章:《武汉坠楼女子家属发声》,该账户微博认证为“武汉卢某林家属卢先生”。



文章中,卢先生称自己是卢某林父亲,女儿多年来一直怕狗,一次上班途中,在小区人行道行走时,一群老太太在小区遛狗不牵狗绳,狗追赶女儿,出于自我保护,女儿随手从路边捡起一根小树枝驱赶狗,老太太们因此迁怒于卢某林,每天早上聚集在她上班的必经之路上,围堵、侮辱、漫骂甚至殴打卢某林。


据卢某林生前聊天记录,11月12早上,这群老太太围堵殴打了卢某林,因为赶着要去上班,她没和他们过多纠缠直接走了。



11月12日中午,卢某林在小区业主群发了很多言论,主要针对最近老太太长期围堵殴打谩骂,她向物业和网格群等持续反映情况很长时间,没有得到解决。期间有老太太的家人在小区各个群里寻找并谩骂她,也有“好事者”把老太太的家属拉到卢孝林发消息的业主群内指责攻击她。


坠楼事件发生后,有媒体采访到,有小区业主说也曾遭遇过类似“遛狗”事件。这位业主说,小区一直都有人不栓绳遛狗,自己家人与对方发生口角后,几个老太太天天带着不栓绳的狗,在必经之路上等着,家人被迫带孩子绕地下车库,走了一年。


卢某林为什么跳楼成问题焦点

家属称已将相关资料提交警方并正式报案


11月19日,卢某林坠楼第七天,小区上百名业主自发在草地上铺满鲜花悼念,但卢某林轻生的原因一直未盖棺定论。



对于卢孝林轻生的原因,网上有两种声音,多数网友认为与小区遛狗不牵绳事件脱不了干系,也有部分网友认为,可能是卢某林自身性格原因导致悲剧。


卢先生在《武汉坠楼女子家属发声》中认为,女儿长期被侮辱、围堵、殴打,投诉无果后无助崩溃,选择了以命相搏的方式,并且家属认为对方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应以刑事立案,希望警方支持,并协助他们寻找证人。


11月20日,卢孝林姐姐公开发文,回应有人在网上对坠楼原因的质疑,对卢某林跳楼是因为性格极端的原因表示不认可。卢某林姐姐说,妹妹有一颗长不大的童心,房间的台子上全是娃娃,喜欢旅游,去过不少国家,还喜欢收集旧车票和去过城市的小物件。


卢某林姐姐说,目前家人住在武汉,他们每天与物业沟通,物业只是说不符合政策,不能公布一些信息。家属提出查看妹妹被打路段的监控视频,得到的答复是:没有监控。


姐姐卢女士说,11月19日晚上,在爱心业主自发组织的纪念仪式上,有业主报了警,赶到现场的警察才同意让物业带家属看监控,但物业只允许看一段,其他的不能看。


广东普法综合新黄河、都市快报、半岛都市报


推荐阅读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