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广西两男子引带外籍人员非法入境,致5万人居家隔离
引带偷渡致5万人居家隔离,批捕
12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市检察院以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闭某某。两人于今年10月引带两名外籍人员非法入境,在从靖西到南宁的运送途中被查,其中一名境外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经查,2021年10月19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闭某某到靖西市吞盘乡边境,引带非法入境的外籍人员文某某、裴某某至靖西市禄峒乡荣劳村,后黄某驾车欲将两名外籍人员运送至南宁市隆安县,途经天等县一路口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经核酸检测,裴某某检测结果呈阳性。为此,靖西市安宁乡、吞盘乡、禄峒乡三个乡镇中小学紧急停课,近5万名群众居家隔离,124人被医学隔离观察,累计核酸检测1万余人次,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生产生活。
12月20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靖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闭某某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和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造成严重后果,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遂依法批准逮捕两名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一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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