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种一棵也违法!幼苗时与苦菊和荠菜“撞脸”
春天到了
有些特殊的植物也悄悄“蒲头”
一旦落入坏人之手
将会变成可怕的毒品
这些植物就是毒品原植物
即用来提炼、加工成
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
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
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
主要有罂粟、大麻
古柯、恰特草等
听闻偏方可治拉肚子
一八旬老人种500余棵罂粟!
祖籍浙江的吴阿弟居住在上海,2020年10月,他回到老家参加一个亲戚的婚礼,期间他发现亲戚家的阳台上有一些晒干的果实种荚,在当地这种果实被称为“乌烟”(方言音译,下同)。吴阿弟想起儿时听自己的长辈说过:“这‘乌烟’果实用白酒浸泡后服用,可以治疗腹泻、腹痛”,他想到自己确实平时偶尔会腹泻,便认为与其去医院配药吃,还不如用这种家乡的老土方进行“食疗”,于是他向亲戚讨要了两个种荚,偷偷带回了居住地。
吴阿弟所居住的小区旁边有一块未开发的荒地,小区里的部分老人也在那边开荒种植一些蔬果,吴阿弟便也在那里开垦了一片空地。他打开两个种荚,将里面的种子全部种植在这片地中,不久后种子发芽,生长出了500余株“乌烟”。
2021年5月初,公安机关得到线索:某荒地上出现大片罂粟,遂赶往该地址检查,果然查获共计575株疑似植株,经专业中心鉴定,该植株确定为罂粟科的罂粟。公安机关随即将这片罂粟地全数铲除,并将吴阿弟以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移送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接到这一案件,立即开展工作。经审查,被不起诉人吴阿弟非法种植罂粟575株,但犯罪情节轻微,并已年满七十五周岁,且认罪认罚态度良好,遂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8月20日,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吴阿弟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进行公开听证。9月3日,检察机关对其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
除了轻信谣言种植毒品原植物外
也有不少人因不熟悉
毒品原植物的外形特征
误将其当作蔬菜进行种植
如何辨别毒品原植物?
01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02
遇到种植毒品原植物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有履行禁毒职责的义务,遇到非法种植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报告,接报机关对举报人保密,并现金奖励。
如果发现有人种植毒品原植物
请马上拨打110报警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广东禁毒
投稿邮箱:gdpf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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