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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认定了!网红用濒危大白鲨做美食

广东普法 2022-10-12


7月14日

一位名叫“提子”的网红博主

拍摄烹饪鲨鱼的视频

引发网友关注



随后有科普博主反映

这条鲨鱼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

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7月31日

记者从南充警方获悉

经鉴定,网红“提子”视频中的鲨鱼

确是噬人鲨(也称大白鲨)

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网传视频显示,该美食博主在一店铺门口,将一包裹拆开,里面装着一条体型硕大的鲨鱼,引来不少人围观。


之后,该网红博主和其他人将这条鲨鱼运到乡下,对鲨鱼进行了分割,用来水煮和烧烤。视频画面中,左上角写有“人工养殖可食用”的字幕。



此前,视频中的海鲜超市老板表示,鲨鱼并不是自己店里售卖,而是博主提前带来进行拍摄的,自己只是借用场地。


对于网友关心的这条鲨鱼的来源,当事人在接受采访时曾否认是噬人鲨,称是尖齿鲨,“通过正规渠道的……”



对此,中国渔业协会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卓诚表示,视频中的鲨鱼确为大白鲨幼体,而且在我国大陆地区,并没有名为尖齿鲨的鲨鱼。如果当事网红坚持认为自己视频中用的是尖齿鲨,那建议她出示完整的带有批文的合法来源证明。


目前,网红“提子”短视频账号所有视频均已下架。



另据科普博主“黑鳞鸡冠蛇”介绍,大白鲨是世界性分布的,我国黄海、东海、渤海都有记录,但包括大白鲨在内的大型鲨鱼,目前是没有人工繁殖种群,无法人工养殖的。


噬人鲨,又称大白鲨,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相当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2017年3月,我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曾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噬人鲨名列其中。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网友表示希望严惩

购买渠道也得查清楚



文章来源:科技日报、封面新闻、红星新闻、极目新闻、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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