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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网购了毒蛇却被咬致死,他们都有责!

广东普法 2022-10-11



近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公布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

身体权纠纷案件的

民事一审判决书




2018年,来自陕西渭南的21岁女大学生杨某某,在某平台两次购买银环蛇后被咬伤身故。其父母起诉该平台、银环蛇卖方邵某某、杨某、王某某以及申通、百世快递公司,要求赔偿150万余元等。



法院一审判决称,根据“如无则不”的判断标准,如果银环蛇未交付给杨某某,则其不会遭受银环蛇咬伤的损害结果。六被告与杨某某损害后果之间均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等,判六被告共计赔偿约33.69万元。


近年来,网上购买宠物和野生动物的话题不断。此前网红博主烹食国家保护动物噬人鲨,也曾一度引发讨论热潮。


据悉,杨某某购买的银环蛇也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具有很高的经济和科学价值。2018年6月20日和7月1日,杨某某通过网购平台,分别两次从邵某某处购买银环蛇,而邵某某委托他人将蛇快递给杨某某。



2018年7月9日,杨某某左手食指被银环蛇咬伤,其在被咬伤后曾外出购买创可贴药品。同日下午6时许,杨某某电话告知母亲齐某秦自己于5时许在公园被蛇咬伤,但未告知蛇的种类。


因病情不清楚,医院先给予相关检查。杨某某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呕吐。当日21时37分,杨某某出现症状,医院给予心肺复苏处理,并于2018年7月10日凌晨1时2分注射抗蝮蛇毒血清。


▲杨某某购买的银环蛇


2018年7月10日凌晨,家人自杨某某的手机记录中得知曾购买银环蛇。因陕西省内无法购得抗银环蛇血清,遂联系其他省市购买。取得后,医院分别两次给予注射。后杨某某脑功能未见明显改善,于一周后不幸去世。杨某某父母认为,女儿的死与卖方、电商平台和快递公司都脱不开关系。


邵某某曾提醒过杨某某养蛇的风险,但杨某某执意要买。她在饲喂时没有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具,在被咬后没有及时寻求专业治疗,也没有告诉医生自己是被银环蛇咬伤,从而延误了治疗时机。


因此,一审判决杨某某承担主要责任,六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卖方不应在网上公开售卖银环蛇,而电商平台也不应对此类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下列物品:(一)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二)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五)容易腐烂的物品;(六)各种活的动物;(七)各种货币;(八)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九)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


前款物品,符合邮电部特准交寄规定并确保安全的,可以收寄。


两家快递公司都没有按要求检查包裹。律师表示:“本案再次警示网络购物参与者,无论采购还是出售、运输货物,一定要依法依规。”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中国日报、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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