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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这种非法违法行为小心“有炸”

广东普法 2023-07-02


临近春节

烟花爆竹事故、违法行为多发

日前,应急管理部

召开会议强调

全面抓好

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安全

易燃易爆!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
危害性极大

2023年1月11日
江西新余
一处售卖烟花爆竹店铺

凌晨突发大火



根据现场初步勘察

疑似为线路老化起火

引燃了仓库内的烟花爆竹


现场过火面积约40平方米

店铺内存放的

烟花爆竹及其他商品基本全部烧毁

经济损失约30万元




2022年11月21日

河南洛阳市伊川县水寨镇与白元镇交界处

一废弃厂房内发生爆炸

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

据初步调查

该起爆炸事故涉嫌非法生产“双响炮”


别侥幸!
这些危险行为将被严肃查处

2023年1月6日
湖南东安
接群众举报

相关部门在一民房内发现烟花爆竹

鞭炮212件、烟花57个



经查

当事人周某某经营烟花爆竹店

因近期生意火爆、储存量不足

为获取非法利益

将住宅用作存放烟花爆竹仓库

上述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

已涉嫌危险作业罪

目前

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2年12月16日
河北邯郸
破获一起
利用网络非法经营、
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



该案是一起

“依托网络搭建销售架构

通过自媒体扩大影响

利用微信完成交易支付

实施线下上门提货”的

新型违法犯罪

最终,6名违法嫌疑人

被一举抓获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烟花爆竹

这份安全提示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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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应急管理部、江西消防、中国消防

“玩火”需谨慎!

燃放烟花炮竹务必远离可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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