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发酵!男子举身份证急呼:骂错人了
有网友发文称
在哈尔滨旅游期间
因为质疑6岁男孩进入女厕所
被男孩母亲堵在地铁厕所辱骂
“吵”上热搜!6岁男童上女厕所不关门,女子劝阻反被骂
(点击上方文字链接回顾↑)
此事相关视频在社交平台引起广泛关注
不少愤怒的网友开始寻找男孩母亲的信息
而一名男子因“与长相视频中骂人者老公相似”
被大量涌入其社交平台评论区的网友辱骂
男子不得不连发多条视频为自己澄清
并不得不举起身份证自证清白
事件起因是一6岁男童被发现在地铁女厕。事件中被男童母亲辱骂的女子称,她在哈尔滨旅游期间,进入地铁站厕所时,拉开一个没有关上的门,看到了一个小男孩,并告诉对方,“这里是女厕所,你是男孩你不能上女厕所”。她从头到尾没有使用过侮辱性词汇,但男孩母亲听到孩子被说,摔门出来,将她堵在厕所里不许离开,不断要求道歉。之后,男孩母亲打电话叫来孩子父亲等人,一起辱骂她,时间持续了二十多分钟。直到地铁工作人员赶来将对方拉开,她也因为赶火车离开。
此外,该女子还发布了一段长达4分多钟的视频。视频中,男孩母亲表示6岁孩子无法一个人去上厕所,没有任何规定男孩不能来女厕所等,情绪激动并反复要求道歉。“道歉,你伤害我的孩子了,你伤害他的心灵了。”
此事在网上迅速发酵并引发争议。有人认为,母亲保护孩子的心情,虽然行为过激,也能理解。也有人认为,孩子的父亲就在附近,完全可以带着儿子去男厕所。6岁的孩子已经具备性别观念以及一定的生理知识了。
此外,有网友根据视频画面中,男孩母亲的长相以及脸上的痣,锁定了一个网名为“张XX”的女子,称她就是男孩母亲。加上“张XX”本人发布了一些关于此事的言论,网友开始对她进行疯狂辱骂。
之后,“张XX”账户显示因违反社区规定,陌生人私信功能已被关闭。此外,她将账号设置成私密,并且更改了账户名。曾与“张XX”进行直播连线的网友表示,“张XX”不是视频中的6岁男孩母亲,网友认错了人。
因为视频中男孩母亲疑似称呼其丈夫为“张X”。有网友根据“张XX”的关注列表,找到了一个名叫“阿X”的男子,认为他与视频中的“张X”长相一样,纷纷涌进评论区指责谩骂。
遭到辱骂后,“阿X”连发了两条视频为自己澄清,第一个视频是1月31日9时24分发布,澄清“我姓宋,不是张X,你们认错人了吧”。但此时网友并未买账,继续辱骂。无奈之下,1月31日16时40分,他只能手举身份证发布了一段澄清视频,“我不知道怎么扯上了我。我本人叫宋XX,出生在内蒙古赤峰市,视频里的那个女的我不认识,你们说的‘张XX’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关注的她,这个人我也没有见过。我不是你们所说的张X。”
谩骂过后
有网友意识到骂错了人
删除了曾经的留言
给宋XX道歉
也有人在评论区反思
网络暴力伤人
数万条谩骂
道歉了,伤害就不存在了吗?
普法君提醒大家
网络暴力具有
"诽谤性、诬蔑性、侵犯名誉、
损害权益和煽动性"
这五个特点
如果网络暴力的情节严重的
行为人可能会涉嫌侮辱罪和诽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潇湘晨报、环球时报
网络暴力是一场无形的伤害
莫让自持正义成为伤人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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