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10万元与虎同住?紧急喊停!"老虎已经把帐篷撕碎了……"
4月1日
江苏常州淹城野生动物园
在其社交账号发布视频称
邀请游客参加与虎同住的挑战活动
视频中一则“重金悬赏令”海报称
现场报名入驻白虎帐篷体验
每小时可获得10万元现金奖励
此消息引发热议
有网友表达了对活动安全性的担忧
也有不少网友留言称要报名
淹城野生动物园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与虎同住”活动预设为
将白虎控制在指定区域
确保体验者安全
并邀请相关部门
到场评估的情况下开展
但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白虎在区域内不可控
排斥新物件,瞬间将帐篷撕碎
导致活动无法正常开展
后续园方将挑选温和的动物
继续开展类似活动
▲老虎把帐篷撕碎
该园工作人员还表示
目前有数十人致电咨询
其中不少人表示要报名
园方都会告诉他们
参加这一活动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举办此活动
园方暂还未向有关部门报备
另有工作人员称
在这则广告发布前
老虎就已经开始撕帐篷
▲老虎把帐篷撕碎
该动物园所属辖区派出所民警表示
他们已向园方询问此事
园方回应称此事系
“愚人节”的宣传活动
记者仔细研究了
悬赏令海报的完整版
发现海报右下角
有几乎透明的小字
“愚人节快乐”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表示
该短视频涉嫌违反
《广告法》相关规定
市监部门已责令当事人
停止发布,予以删除
并对其涉嫌违法情况
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三条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六条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红星新闻、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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